一组组沉甸甸的数字,一个个令人眼羡的荣誉,记载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不平凡的审判工作业绩,浓墨重彩的书写了金水区法院的成就与辉煌。
2000年审(执)结案件10201件;
2001年审(执)结案件10580件;
2002年审(执)结案件10211件;
2003年审(执)结案件10216件。
仅今年1至6月份,已受理各类案件5539件,审(执)结3500件。近几年来,该院年收结案数均在万件以上,在郑州市法院系统一直遥遥领先,占郑州市13个基层法院结案总数的六分之一。
1999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四最法院”、“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00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1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基层法院”荣誉称号;2002年荣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2003年1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2003年4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997年以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6次为金水区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
一个仅有158名干警的基层法院是靠什么神奇的力量年年结案超万件,一次次超越自我,步入更高的境界呢?该院院长孙郑生自豪地说:“我们工作的业绩来自于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审判资源,实现审判资源价值的最大化;向管理要质量和效率,向改革要质量和效率,向科技要质量和效率,是我们审判工作制胜的法宝。”
以人为本强素质,敬业奉献铸法魂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地处河南省委、省政府所在地,区域位置特殊,人民群众和当事人说的好:“河南法院看郑州,郑州法院看金水”。区委、人大和上级法院领导视察法院工作,多次提出要求和期望,建全省一流的基层法院,以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做一流的业绩,成为郑州法院系统乃至全省法院的窗口。为此,多年来该院以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善打审判硬仗的法官队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四项教育,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形势对审判工作的需要。
一是坚持政治思想教育。该院将每周一上午定为全院政治学习日,院政治处结合形势适时安排学习内容,持之以恒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审判工作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廉政教育。紧密联系法院实际,利用正反典型事例,举一反三,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激励作用,教育法官廉洁自律,正确对待审判权力、珍惜法官荣誉,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各种不良诱惑。该院建立完善了廉政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干警十不行为规范》、《干警八小时之外约束规定》等制度,在审判大厅和审判楼迎面墙上,分别雕刻了一个巨大的“法”字和“廉”字,时刻警示干警以法为镜,以廉为鉴,执法严明,廉洁奉公。他们实行司法公正监督员制度,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新闻单位记者中,聘请了代表性广泛的20名司法公正监督员,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促廉政。在坚持司法公正监督员制度的同时,实行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前移”,把纪检监察工作移至到法院各个部门,专职纪检员定期驻庭办公,接受群众举报,从源头上遏制司法腐败的滋生。据统计,该院仅去年以来,拒礼、拒吃请150(人)次,拒贿金额达5万余元。
三是切实抓好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公民道德规范》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邀请德育专家来院讲课、举行“假如我是当事人”职业道德演讲会等形式,强化职业道德观教育,培养干警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不断提高法官职业道德水平,真正做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所倡导的“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四是鼓励、支持干警开展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法官是法院的主体,是公平正义的代表者,只有高素质的法官才能办出高质量、高效率的案件。基于这种认识,该院每年投资20余万元,鼓励干警进行法律自学、"专升本"、"本攻研"多形式的学习,提升干警学历层次;坚持开展庭审观摩、业务技能比赛、优秀法律文书展评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并注重加强干警经济、科技等知识的学习,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精深法律知识、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由于他们长期重视法官的素质教育,法官的学历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目前全院158名干警中,本科学历94人,研究生学历(含正在就读)15人,获得硕士学位7人,具有大以上学历的占91.6%。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为审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狠抓干警教育的同时,该院不断创新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实行法官人事动态化管理。去年4月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经过考试、演讲、群众推荐、民主测评、评委现场打分等环节,25名业务能力强、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法官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其中4名优秀法官直接被选拔为中层正职。本着减少司法行政人员、充实审判一线力量的原则,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该院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岗位交流、双向选择,明确规凡是具有审判职称的干警必须到审判业务庭工作,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才资源。针对传统审判存在的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脱离等审判工作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弊端,该院实行常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通过资格审查、业务考试、庭审观摩、竞争演说、民主测评、党组推荐等环节,选出了20名常任审判长,取消案件层层请示、汇报和审批、把关制度,对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法律文书,不经庭长、分管院长的审核,常任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直接签发。同时,科学界定并缩小审委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范围,审委会只对少数新型、疑难和重大案件讨论决定。在“放权”合议庭后,极大地调动了全院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合议庭和独任审判人员的司法独立意识、工作责任心和压力感。实行竞争上岗、审判长选任、岗位交流等动态化人事管理,有效地增强了全院法官的竞争激励意识,焕发了审判队伍的活力,激发了全院法官干事创业的热情,法官们无私奉献,自愿放弃双休日和节假,加班加点工作,比办案数量、比办案质量、比办案效率、比审判作风在金水法院蔚然成风。
近三年来,该院上至院长下至一般干警在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无1人休假,带病坚持工作,婚假不休的法官不胜枚举,仅今年1至6月份全院审判人员平均加班30个工作日,执行人员平均加班50个工作日,去年,该院在一线办案人员只有71人的情况下,审结案件8396件,执结案件1820件,法官人均结案143.8件,民一庭女法官王平结案328件,除去法定休息日,平均每天结1.5个案件,在全市法院系统个人办案第一名,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常年超负荷的工作,全院有许多干警患有腰脊劳损、颈椎病等不同程度的职业病,但无一人叫苦喊累,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闫之璞患有声带息肉,声音嘶哑仍坚持工作,手术前一天还在布署清理积案月活动,手术后不能说话,他用笔对话,指挥执行局干警开展一次次执行活动;…凭着对审判事业的忠诚,金水区法院的干警们顽强拼搏,埋头苦干,乐此不疲,用心血和汗水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新时期法官颂歌。
推进审判方式改革,促进公正与效率
完成繁重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仅靠有限的审判力量,实行办案“人海战术”决不是长久之计,在人员编制少、案件日趋增多的情况,出路在于改革。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力求审判工作新突破。针对辖区属省会城市中心区,政治、文化、经济活动相对活跃,民事案件居高不下、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多发的特点,该院一是实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设立速裁合议庭,对债权债务明确的小额经济纠纷、双方自愿离婚、拖欠民工资等案件,当日立案,当日审理,当日裁判,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开展专业化审判,根据审判人员的法律专业特长,因人而异,科学搭配,精选骨干,在民事审判庭内部成立若干专业化合议庭,集中审理法律关系相同或相似的同类案件,如民一庭成立了劳动争议、侵权赔偿、婚姻家庭、房地产纠纷等相对稳定的专门合议庭,民二庭成立了股票、期货纠纷案件合议庭开展专业化审判。自去年开展专业化审判以来,该院先后审理了黄某等184人与河南大鹏汇东实业有限公司劳动纠纷集团诉讼案、业主委员会诉某区房管局侵权纠纷、艾滋病患者状告医院医疗纠纷、股民诉郑百文股票侵权纠纷等在司法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新型案件,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大幅度提高,每年结案均在6000件左右,案件审理期限比过去分散审理缩短了三分之一。为了加快庭审节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该院在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中,改变以往实践中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一概放到庭审过程中进行举证、质证的机械做法,对证据较多、矛盾突出的复杂案件或新型疑难案件实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明确庭审重点及方向,有效地避免了庭审“马拉松”式运作,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庭审的效率和质量。
为建立一套高效运转的刑事诉讼模式,金水区法院与同级检察机关反复实践论证,共同制定了《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及普通程序简便方式审理若干规定(试行)》,2000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试行刑事案件简化审改革,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被告人3年以下刑罚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不派员出庭,由独任法官审理,当庭宣判;对公诉人出庭支持案件,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庭前证据展示与交换,就主要事实和证据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对庭审活动删繁就简,对被告人在庭上对起诉书载明的身份情况无异议的,则不再查明身份,对权利、义务知悉的,不再重复告知,在讯问被告人环节上,对被告人无异议的事实不再进行讯问,对有异议部分,审判长引导控辩双方简明扼要直接切入主题进行讯问。在证据出示上,被告人对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控辩双方归纳要点综合说明,只需讲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内容及与案件的关系即可,充分体现高效简捷的特点,以此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几年来,该院45%以上的刑事案件已纳入简化、快速审理的轨道,庭审时间最短的仅需15分钟,平均结案周期由原来的一周缩短到现在的3天,仅去年适用简化审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就达450余件,法官人均年结案200左右,有效缓解了人少案多的矛盾,促进了司法公正,节约了司法资源。
在审判效率提高的同时,审判质量并未因此降低,在去年全市法院开展的刑事案件执法大检查活动中,该院2003年办理的1244件刑事案件仅有5件改判,正确率达99.5%,无积压案件,无超审限案件。
针对“执行难”问题,该院积极推行执行机制改革,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法。在执行机构设置上,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科三个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互相监督制约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执行一庭、二庭负责执行财产的查证与控制、强制执行和执行财产的处分,综合科负责查案外人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追加和变更、仲裁裁决、公正债权文书不予执行的审查以及委托、评估、拍卖等事项。同时,将过去的执行人员各自为战的执行机制改为“1十X”的执行实施组的模式,即一个执行法官加若干名书记员或驻庭法警的工作模式,有效地克服“执行乱”的现象和问题,使执行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为杜绝人为操作的因素,规范评估、拍卖工作,使法院执行过程中的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公正、公开、透明,该院实行“阳光操作”,每笔业务的分配一律采用摇珠形式选定。
今年3月1日,该院举行了执行标的物首次摇珠评估、拍卖现场会,此次拍卖的标的物是法院查封的价值为140.02万元的房产、汽车等物,省会7家拍卖机构和5家评估行参加了摇珠竟标。
通过现场摇珠,9笔评估业务被河南天元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所等5家评估行中标,3笔拍卖业务被河南博德拍卖行独中两标(价值共计137.92万的房产三处),以摇珠方式确定评估、拍卖业务,在全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中央电视台专题进行了采访,受到了当事人、评估、拍卖行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此外,该院进一步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完善了债权凭证、审计规则、举报奖励等制度。今年1月份实行新的执行工作机制以来,该院执行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截止6月份己执结案件905件,执结标的金额近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结案增长58.7%。
为给审判工作插上科技腾飞的翅膀,2000年2月,该院率先在全市法院推出了《关于实施“科技强审”三年规划》,提出了:“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质量,以科技促公正”的审判工作思路,先后投资七百多万元,建成了科技含量较高的多功能审判庭和局域网,案件立案、审理、执行、司法统计、审委会讨论案件、公文处理等全部纳入了微机管理。轰动全国的“12.9”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在该院多功能审判庭成功审理,充分彰显了科技在审判工作中的威力。通过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在庭审记录、诉讼文书制作、法院人事管理、统计数据、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应用,使金水区法院尝到了科技为审判服务的甜头,依托科技力量,在人员编制少、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下,该院年年保持审结案件逾万件的记录。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践行司法为民
以优良的审判作风服务群众,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奉献社会,是该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改进审判工作作风,自去年以来该院相继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司法大检查、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活动中,严格了着装上岗、电脑考勤、审判纪律、车辆管理、会风会纪等规定,出台了《禁酒令》,向社会公开承诺15条便民措施,彻底解决个别干警工作作风散漫,对待待当事人“冷、横、硬、推”问题,每个审判法庭和调解室墙壁上统一安装时钟,法官(包括书记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庭开庭或者主持当事人调解,凡迟到延误让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等候,不按规定着装,庭审期间接打电话、手机及无故离庭,更改开庭时间事前不通知当事人的,一旦被举报查证属实或者被检查发现的,一次取消年度评先资格,两次调离审判岗位;每个业务庭累计达到5次的,取消该庭及庭长的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积极倡导文明用语,要求干警从接好每一个电话做起,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做到:站起来问好,坐下来对话,道声好送客;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盆清水洗尘,一杯茶水解渴。积极开展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活动,立案、审理、执行、信访接待各个环节都要为当事人着想,为当事人提供方便。设立接待大厅,便利群众诉讼,一般案件仅需五、六分钟就可以办完立案手续,当日即可转交业务庭排期审理。在立案大厅内安装了座椅、饮水机,提供笔墨纸张及饮水杯、老花镜等,悬挂审判庭分布图意示,设置诉讼咨询台,提供诉讼指南,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为当事人提供一个便利诉讼的环境。
建立诉讼引导员制度,工作日期间,轮流指派一名法官担任诉讼引导员进行诉讼引导,具体负责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引导当事人顺利到达诉讼场所,并负责维持接待大厅的秩序及环境,为当事人提供尽可能周到的服务。实行双休日、立案预约登记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为书写诉状有障碍的当事人办理口头起诉。针对外地当事人的告诉信件,利用特快专递、电话等形式,实行远程立案;向当事人发放“举证须知”制度以及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制度,主动向涉诉群众提示其举证责任和注意事项以及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减少涉诉群众不必要的损失。
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外地民工、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等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减免其应负担的诉讼费;对低保人员涉诉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去年以来共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34件112万元。
设立“假日法庭”,双休日正常开庭审理案件,针对辖区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区域大,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该院从1996年开始坚持开展“法官周六办案日”活动,人民法院报、河南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媒体对该院“法官周六服务日”活动均作了专题报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一位外地来郑的官司当事人感叹地说:“利用星期六到法院打官司,即不耽误上班时间,又及时解决了矛盾纠纷,金水法院为群众想的可真周到啊!柳林、祭城两个法庭坚持巡回办案等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辖区偏远乡村涉农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执行工作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推行“全天候”执行工作制,向当事人发放执行联系卡,对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明确财产线索的,执行员随时开展工作;对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执行员依法主动调查,及时执结。通过开展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活动,真正使每一名当事人都切身感受到人民法院的爱民之心、亲民之举。
为解决群众信访告状问题,该院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虚心听取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当事人的举报,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排忧解难。院长孙郑生平时除了外出开会,几乎每天都在办公室接待群众和当事人,每天接待达10人次以上。郑州市民崔某、夏某5人反映某房地产预售房广告欺诈,孙院长接待后,指示承办人抓紧审理,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判决胜诉后,五人特制三面锦旗分别送给孙院长、庭长和承办人员,锦旗上分别写着“亲民院长,真正代表”、“和善庭长,力排拖延”、“求实法官,力求公断”24个大字,逢人便讲:“孙院长很有水平,学识渊博,又是人大代表,老百姓去找他,都认真接待,大家都叫他‘亲民院长’。”
2001年3月4日,南阳方城县小史店乡民工李庆山在金水区一汽车修理站拆迁工地拆楼时,由于工地上没有安全保护设施,突然断裂的楼板将其砸成腰椎粉碎性骨折,致使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经鉴定为二级伤残,住院期间,拆迁工地负责人仅赔偿3万元了事,由于赔偿费用太少,加之李庆山家境贫寒,使其无钱继续治疗。2003年12月5日,李庆山的伯父李金钊作为代理人,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请求依法判令包工头曹某某等7名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5万元。院长孙郑生得知李庆山的不幸遭遇后,高度重视对此案的审理,专门召开党组会,并邀请李庆山的亲属参加,嘘寒问暖,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要求快审快结快执行,明确要求承办法官务必在岁末年初妥善处理好案件,还残疾民工一个公道,真正把司法为民思想落到实处。该院受理后,依职权及时为原告李庆山提供司法救助,免交其全部诉讼费,并为其指定一名律师义务代理诉讼。经多次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12月18日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今后治疗费、伤残抚慰金共计15.5万元。考虑到原告李庆山家远离郑州,行动不便,孙郑生院长指示派人将款送至家中,12月20日,副院长李长洲、民一庭庭长赵仁义一行5人驱车300多公里,远赴南阳方城县小史店乡周庄村,亲自将赔偿款送到瘫痪在床的民工李庆山手里。残疾人李庆山及其父亲李金福紧紧握着李长洲副院长的手,泪流满面,连连说道:“金水法院真不愧是党领导的好法院,做梦也想不到把问题解决了,还亲自把钱送到家中,及时为俺解了忧排了难!”
今年5月份的一天,在该院大门口,突然围坐了60多名衣衫破旧的民工,眼睛里充满了无助和渴求的目光,他们是原阳、博爱来郑州打工的农民,包工头魏某、郭某在他们做完工后,无故扣发了他们6万多元的工钱。院长孙郑生得知这一情况后,指示立案庭立即办理立案手续,缓交诉讼费,当即转入审判庭审理。柳林法庭庭长薛冰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当天送达先予执行裁定书,责令包工头支付部分工资,以解决民工们的吃饭问题。5月12日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民工们捧着判决书,眼含热泪,连声称谢。
金水区法院法官们深怀爱民之心,在审判工作中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坎上,用高效、文明、公正的审判诠释了司法为民的真正内涵,谱写了一曲曲司法为民,公正爱民之歌。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