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01破13号
2021年9月28日,申请人河北宏业永盛汽车加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少林客车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2021年11月16日,本院决定在做出是否受理重整裁定前给予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三个月的预重整期间。同日,本院决定预成立破产清算组并指定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2021年11月24日,本院依法发布了少林客车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以及预申报债权的公告。2022年2月11日,本院决定延长少林客车公司预重整期限至2022年5月16日。同日,本院依法发布了延长预重整期间公告。并于2022年4月8日,在中原破产智慧会议平台召开少林客车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2022年4月29日,在“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召开少林客车公司预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5月31日,本院裁定受理河北宏业永盛汽车加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日,本院依法指定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杜鹏懿。2022年6月6日,本院依法发布了受理河北宏业永盛汽车加热器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指定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及申报债权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院定于2022年6月28日上午10时,以网络形式通过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通道详见附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联系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徐勤焱
电 话:0371-695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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