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全国法院系统“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在 开展,落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清理积案活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10日召开了集中执行动员大会,决定自2004年6月12日至2004年8月10日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成立了以李广湖院长为组长的集中执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每次集中执行均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集中执行的重点,执行措施,实施方法和步骤后,各执行大队及综合科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搞集中执行,清理积案。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执行活动便首战告捷,截止昨日,共执结案件18件,执行标的额达132.6万元。
6月12日上午8时,该院执行局8部车辆、24名干警整装待发,一声令下,执行人员分三个执行大队分赴各地。一大队法官朱晓源等赶往沟赵乡执行收割小麦。李国昌系张海水的女婿,两人因土地承包纠纷,李国昌把张海水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近四十亩土地两人各耕种一半。此时张海水交纳了全部土地的承包款、施了肥,李国昌种下了麦种。转眼到了收获季节,李国昌去收麦时,张海水以已提出再审申请,不让其收麦,双方一僵持就是十几天。眼看着周围的麦子已经收割完毕,双方都很着急,这时他们不约而同又想到了法院,请法院解决这一难题。李院长在星期五知道了这一情况,考虑到天气预报说周日有暴雨,如果不赶在下雨前抢收麦子,势必给农民造成重大损失。李院长立即指示执行局,组织人员利用星期六的时间组织抢收麦子。星期六的天气酷热,朱晓源等法官一大早赶到高新区沟赵乡枣陈村,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后,立即组织收割、维持秩序、联系麦子的出售,中午饭都没顾上吃,等拿到售麦款时已经是满天星斗了。
执行二大队在执行前经过精心准备,认真排查,有的放矢的开展执行活动,截止6月14日,有五起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了义务。
在执行河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款一案中,因此案系一起其他法院移交执行案件,影响较大,且多年未执结,执行局三大队便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搜查德亿公司实况。在执行现场,承办人首先出示了工作证及执行公务证,并向德亿公司的在场工作人员宣读了搜查令及纪律。
随后,对德亿公司财务室进行搜查。德亿公司迫于压力,当场履行义务16万元,并承诺第二天将余款19万元交到法院。
根据第一阶段集中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中原法院及时总结经验,决定在以后的集中执行工作中继续推行下列做法:1、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悬赏执行相结合;2、坚持集中执行和机支执行相结合;3、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执行,联系有关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导工作;4、召开债务人大会、执行成果展示会,通过法制教育,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上图为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在被执行人郑州德亿房地产公司进行现场搜查,德亿公司迫与压力,当场支付现金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