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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拉选票公款请客 涉嫌贪污被起诉

  发布时间:2004-06-24 09:02:58


    为拉选票请村民吃饭,费用却由本村公款支付,郑州市管城区圃田乡圃田村原村委会主任刘某和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张某因涉嫌贪污被起诉,6月23日,管城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5月,郑州市管城区圃田乡圃田村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被告人刘某、张某为拉选票,联合同为候选人的王某等四人在圃田乡龙府饭店请村民吃饭,共欠饭店餐费42000元。改选结束后,刘某、张某如愿当选,分别任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根据有关规定,他们协助郑州市管城区圃田乡人民政府管理本村京珠高速公路拓宽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款。2002年5月20日,刘某让张某从她负责管理的该村10万元土地补偿款中支出42000元用于还欠饭店的餐费。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张某身为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乡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支出手段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据为己有,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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