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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玩耍本无错 出手伤人不应该

  发布时间:2004-06-21 08:50:04


    6月18日下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调处了一起因打牌玩耍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经主审法官主持调解,原告秦大海与被告王学军、郭克当庭达成协议,二被告各赔偿原告医疗等费用845元。

    2004年1月26日,该市大冶镇炮坊村村民秦大海与王学军、郭克3人聚在一起打纸牌玩耍。其间,秦大海因输赢问题与王学军、郭克发生争执,双方由争吵发展至厮打,王学军、郭克二人一怒之下,合伙将秦大海打翻在地,并照其身上猛踢,致秦大海头部受到损伤。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1000余元。事发后,秦大海多次要求王学军、郭克赔偿损失,均遭拒绝。秦大海无奈,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由此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6月18日下午,达成了如上赔偿协议。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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