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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1月份审判执行质效点评会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2-18 17:11:26




2月16日下午,郑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1月份审判执行质效点评会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传达学习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点评2022年1月份审判执行质效情况,并对全市法院推进“能力作风建设”活动进行安排。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参加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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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志增


李志增院长指出,2021年,全市法院克服疫情汛情双重冲击,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一系列重要政治活动,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戮力同心、迎难而上,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涌现了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广大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断提升能力素质,争取取得更大成绩。

对下一步工作,李志增院长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审判工作。2022年是深化审判质量提升年。全市法院干警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业务学习,坚持效率、质量、效果统筹兼顾,充分运用考核奖罚机制,着力提升审判质效。要科学制定结案任务,加快办案进度,切实落实好均衡结案、计划结案,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要紧盯审判效率指标,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快速提升结案效率,确保结案任务圆满完成。要持续抓好案件“四评查”工作,加大对重点类型案件的分析研判,对发改案要注重从裁判理念、裁判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做好优秀文书及庭审的培育工作,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要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运用好诉前调解程序,加大调解结案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继续抓好执行工作。要严格落实结案计划,强化执行举措,继续采取“日通报、周推进、月讲评”工作机制,利用有效办案时间,去库存,提质效,坚决完成执行结案任务。加大对重点案件执结工作,深入分析研判类型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工作机制,提前谋划,尽早执结。要加强“一案一账户”应用管理,确保每一笔执行案款精准归集、及时发放。严格落实执行工作“一性两化”要求,以“执行质效提升年”为统揽,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强化执行宣传,强化强制措施运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促进执行工作创新发展。三是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信息化工作。认真谋划全年营商环境工作,做好任务分解,积极开展“法律七进”和“万人助万企”活动,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高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水平,强化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公开推送,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便利度,以准确、全面公开促庭审规范、裁判公正。四是扎实开展好三项重点工作。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推进干警能力素质的不断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把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拓展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广泛开展创建活动,确保文明单位标兵续创有序推进。

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和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的会议精神,对2021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办案标兵进行表扬,对2022年1月份办案标兵、辅助标兵进行表彰颁奖,同时对审判执行质效、信息化运用等有关指标进行了讲评。

会议由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主持。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传达了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和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会议精神;副院长王志民宣读了《省法院、郑州中院关于表彰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志军宣读了《郑州中院关于表彰全市法院2021年办案标兵和审判辅助标兵的决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霍训军宣读了《郑州中院关于表彰全市法院2022年1月份办案标兵和审判辅助标兵的决定》;院领导并为受到表彰的办案标兵颁奖。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决定

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202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经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洗礼,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忠诚履职、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依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2021年度全市法院绩效考核结果,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为中原区人民法院等26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为季士方等55人记个人三等功,给予刘平安等66人个人嘉奖。名单如下:

一、集体三等功(26个)

基层法院:

中原区人民法院

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巩义市人民法院

登封市人民法院

市中院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治部

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审判第三庭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研究室

基层法院内设机构:

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二七区人民法院马寨人民法庭

惠济区人民法院古荥人民法庭

上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荥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新密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新郑市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对接中心

中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市中院办案团队:

信访处刘向科、高镭、范淑娟、季士方审判团队

民事审判第四庭王胜利、李文兵、朱凯审判团队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邓先理、陈启辉、曾小潭、钱基伟、高志强审判团队

驻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李庆伟、刘皓、李晓敏审判团队

行政审判第一庭耿立、付保东、吴柳艳审判团队

执行局执行二庭赵志远、许邦、遆鹏、高鑫鑫、王前进执行团队

二、个人三等功(55名)

市中院:

季士方  薛永松  徐卫岭  刘贺锋  张海峰  李文兵 魏丽平 赵晓涵  邢彦堂  朱  凯  刘  皓  王胜利 高 镭  赵俊丽  张林利  刘泽军  杨彦浩  薛春锋 石卫华 牛路鹏 李 朋  朱世鹏  王孝旗  刘尊超 田东兴 杨燕勤 姚晓科 周国华

基层法院:

金水区人民法院:孔德娴 张 良 田晓丽 赵 凯

二七区人民法院:陶 辉 王 蕾

中原区人民法院:陈俊南 李建丽 李 宁

管城区人民法院:赵小联 周新玲

惠济区人民法院:吕岳督 靳旭东

上街区人民法院:王朝霞

高新区人民法院:孙 瑾 

巩义市人民法院:王延平 李晓娜   

登封市人民法院:梁大伟 王晓彦

荥阳市人民法院:焦焕利

新密市人民法院:李金蔚 张春朝 陈 静

新郑市人民法院:赵俊霞 韩 冰

中牟县人民法院:姚培新 田静真

三、个人嘉奖(中院66名)

刘平安  胡  涛  王新茹  崔航微  耿  立  黄跃敏 邓先理  董忠智  骆大朝  邵晓斐  王东黎  刘向科 张志立  邢永亮  高慧敏  陈启辉  汪致咏  袁  斌 李剑锋  李传芳  李润路  徐文明  王  玺  李  艺 杨  轲  王桂林  孙  燕  王娟丽  牛  珂  周言胜 范艳红  谢振宇  高  超  李要超  崔  峨  赵  浩 徐成道  陈  卓  马婵娟  周  勇  贺云峰  杨慧慧 刘  喆  王宗梯  邢彦军  辛  昂  曹洪斌  马黎明 杨文豪  毕岩刚  王  东  杨占林  李柏晓  王中冉 赵改霞  王俊阔  王建庭  赵  健  栾爱昌  王士军 张  迎  李俊显  李  超  李彦伟  邱  晨  张书举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全市法院干警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勤勉敬业,甘于奉献,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推进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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