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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兵风采 | 李林桂:把当事人“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是最高兴的事

发布时间:2022-01-20 08:58:37


    李林桂,现任新密法院执行局党支部书记兼第六执行团队团队长。中共党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2016年调入执行工作一线后,为破解执行难题,提高执行效率,李林桂率领团队发扬忠诚履职奉献、努力拼搏的进取精神,发挥不怕吃苦、持续奋战的优良作风,采用线上查控、现场调查、查封、扣押、拘传、拘留、罚款、强制腾房、移送公安部门等多种执行措施、依法打击涉嫌拒执犯罪,有力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其办理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徐某系被执行人任某雇佣的货车司机,徐某因工伤事故造成全身多处骨折,被执行人任某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为此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新密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任某于判决生效后向徐某支付赔偿款93272元,但任某在判决生效后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徐某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李林桂在刚接到该案件时,执行人徐某的父亲就来到法院,还未张口说话,便扑通一下跪倒在执行局办公室痛哭。

    在一番安抚后,李林桂才从中了解到,因为这个事故致使徐某现在还在家中床上躺着,生活不能自理,后期的手术费还无着落,徐某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卧病在床,欠下外债不说,使得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望着徐某父亲伤心又期待的目光,他拉起徐某父亲的手坚定地说:“徐大爷,这个事情交给我们处理,您就放心吧,我们一定尽快将赔偿款执行到位!”在送走老人之后李林桂却眉头紧锁,陷入了深思,原来在老人来之前,他已经对被执行人任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既无存款、又无房产,更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徐某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下落。

    李林桂带领团队人员多次前往任某户籍所在地进行查找,但都查找无果。既然找不到被执行人任某的人,那就从涉事大货车着手,顺着大货车一般是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的这条思路,顺藤摸瓜,通过车管所调取该车辆所属挂靠公司名称地址后,立刻赶往郑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调查车辆档案信息,确定了被执行人任某就是实际车主。在采取查封措施同时要求该运输公司协助查找提供该车辆下落,当发现车辆就在新郑市某汽车修理厂位置,李林桂立即带领法警前往该修理厂依法对车辆予以现场扣押。

    这突如其来的一顿操作使被执行人任某猝不及防,第二天任某就主动来到法院,在李林桂对其消极、逃避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训诫下,主动缴纳了全部执行款,徐大爷在拿到这笔赔偿款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嘴里念念着:“谢谢!谢谢!真是没想到、没想到这么快!”他还制作了一面“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向李林桂和他的团队表示感谢。

    五年以来,李林桂及其团队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500余件,其中执行到位金额1.2亿余元,使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切切实实把裁判文书变成老百姓手里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他总是说:“执行法官并不像常人想象的那样整日端坐在法庭上,而是要经常“在路上”。虽然全年无休、加班加点已是常态,但是我们站在人民群众实现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上,理应也必须挑起这份重担,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切实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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