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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03:56:13



2021)豫01民初1461号

本院于2021年12月15日立案受理原告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与被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有志、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主体,可以在一审开庭前向本院申请参加诉讼。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联系人: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董正方

联系电话:0371-69521008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9号1008室

特此公告。

附:民事起诉状

      [院印]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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