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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调解当即履行,小额程序高效便捷

发布时间:2021-12-28 09:45:52


    原告鲁某诉被告曹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一批商品,拖欠原告货款5000元迟迟不予给付,后原告诉至新密法院。在与被告联系时,被告表示在外地不方便出庭,但其表示认可该笔债务并同意进行调解。法官随即适用小额程序,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建立微信群聊,直接在群内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调解全程用时不到10分钟,案件顺利结案并即时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民事诉讼改革试点中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标的额为5-10万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程序上一审终审。本案5000元的标的额,法律关系及事实清楚,案件标的额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法官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该案快审快结,原被告双方均对法官这次微信调解表示满意。新密法院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线上信息化手段,进行立案、送达、开庭、调解等,旨在深度应用信息化成果,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繁简分流高效运行,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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