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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郑州法院多措并举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1-12-08 20:35:05


    中原法院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近日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原本有机会“省下”近30万元的违约金,然而并没有。

    2020年12月20日,郑州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与河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签订一份履带吊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公司为电力公司提供履带吊并协助其完成吊装施工。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按约定履行了义务,电力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今年4月11日,电力公司向租赁公司出具了《工程决算确认书》,确认欠租赁公司租赁费97.47万元。

    多次催还无果后,租赁公司将电力公司起诉至中原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电力公司同意于10月31日之前向租赁公司支付设备租赁费97.47万元、律师费等共计98.07万元,租赁公司不再主张29.24万元违约金;如电力公司未如期履行,租赁公司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租赁费及违约金。协议生效后,电力公司仅履行了50万元便又搁置了。年关将至,为确保公司资金正常周转,11月29日,租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账户内有部分存款,我们便对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该案执行员崔智峰介绍,同时依照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眼看账户被冻结,被执行人觉得无法再拖延下去,已于近日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除了剩余的租赁等费用,还包括29.24万元违约金。

    管城法院

    管城法院执行的某资产管理公司申请执行某地产公司不良债权合同纠纷案件,案涉标的达1.08亿余元,抵押资产为该地产公司的共计7层42套的写字楼。案件因借款纠纷引发,被执行人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受目前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流动资金出现一些问题,导致借款无法按时归还。资产管理公司遂将该地产公司起诉至法院,虽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但因地产公司未如期履行进入执行环节。

    立案后,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地产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并及时查封了抵押房产。因案涉标的巨大,抵押房产部分已经出售,拍卖处置难度增大。为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要求承办法官既要依法加快办案进度,也要坚持贯彻善意执行理念。随着执行措施的推进,执行障碍纷至沓来,申请人、被执行人对房产评估拍卖的起拍价格、评估程序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还有多家写字楼的买主对拍卖房产的程序提出执行异议。

    如何做到既能使申请人的权利尽快得以实现,又能保障被执行人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实现互利共赢。执行干警深入双方企业调查走访、详细了解纠纷形成的原因、企业经营的困境,关联企业的资金状况等与执行有关的信息。掌握第一手情况后,法院干警对达成和解有了信心。一方面,全面调查地产公司的所有纠纷情况和其他法院采取执行拍卖措施的情况,稳步推进抵押房产的起拍议价达成一致意见;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执行异议案件的程序性化解。最为关键的是,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多次释法明理,寻求在不拍卖抵押房产的情况下,如何达成和解协议。经过多轮磋商,地产公司寻求到关联公司第三方的支持资金达4100万元,资产管理公司也充分理解地产公司的暂时性困难。最终,在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地产公司先行支付案款4100万元,资产管理公司申请部分房产3层18套解除抵押查封,相关执行异议案件也得以解决。

    中牟法院

    为高效推进财产处置工作,提高涉案房产变现率和执行案件执结率,12月4日至5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开展了“涉执房产集中调查活动”。

    本次活动以6至7人的团队,精准定位调查,共组织干警113人,根据涉案房产位置进行片区划分15个行动小组,调配30台车辆,精心制定详细计划,确保行动快速、有序。由各执行员认真排查上报案件,执行指挥中心汇总分析并分类建立台账,集全院力量对涉案房产的占有、使用现状等进行调查,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高效推进财产处置工作。

    经过周末两天全院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15个行动小组人员对114套涉案房产逐房进行了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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