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共有公务用车71辆,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2022年度71辆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采购及其相关服务,车辆类型分别为:别克商务7座车32台、桑塔纳5座轿车13台、17座大车9台、本田帕萨特等5座轿车17台,车险内容包括交强险、车船税、100万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本项目预算金额约180000元。
二、采购要求
1、保险公司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2、保险公司具有优良的品牌;
3、保险公司能严格优良的救援。
三、资格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但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具有机动车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在郑州市设有分公司或营业部,且在郑州市具有经营车辆及财产保险业务的资格及理赔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单位及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 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4楼421室;
3、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 12月01日17时30分;
4、其它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携带:
①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④投标企业出具的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⑤资格要求中的各项承诺书
以上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留原件,其他资料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在招标现场各自进行报价;
2、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
联系人:王老师 0371-69520421
贾老师 0371-69520411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