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郑州中院执行局对一起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房。这是深入推进执行专项活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力举措之一。
此次执行的案件是河南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孙某等五人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年2月5日,郑州中院作出裁定书,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孙某名下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和光街的一处房产。在执行过程中,承租人马某向法院递交保证书,保证参与竞拍,如竞拍不成自愿主动腾迁。此后,郑州中院进行网上司法拍卖,两次无人竞买导致流拍。承租人始终没有参与竞拍,申请人便向法院递交以物抵债申请书,郑州中院依法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书,将上述房产以流拍价抵偿给申请人。经法院通知要求承租人限期搬出,但至今没有腾空。
上午9:30,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按照分工有序展开腾房行动。被执行房屋共三层,建筑面积3546.56平方米,房间里存放大量桌椅和餐饮设备。考虑到一楼餐饮正常经营,为避免产生矛盾冲突,执行法官找来承租人向其释明,房屋已被司法处置,法院的生效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依法履行。经过沟通,承租人向执行法官表示,尊重法院生效判决,会依法配合执行工作。经执行法官协调,申请执行人与承租人就执行事宜达成一致,并写下承诺书,三天之内自行腾空房屋,保证屋里设施无任何损坏,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有力震慑了其他被执行人,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贯彻了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让执行彰显司法温度。郑州法院也将进一步强化各项执行举措,有效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