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消防安全,需要更换全院的消防水带和消防灭火器箱,对所有灭火器进行检测并更换药剂。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为“更换消防器材”,预算约50000元。
二、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资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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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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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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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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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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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斤干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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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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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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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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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升水基型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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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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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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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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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干粉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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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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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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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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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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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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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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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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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带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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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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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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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枪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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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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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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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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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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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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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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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 11月19日;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4楼421室;
3、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 11月19日;
4、其它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5、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在招标现场各自进行报价;
2、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
联系人:王老师 0371-69520421
牛老师 0371-69520411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