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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0 08:31:40


2021)豫01破14号之二  

2021年11月5日,本院根据河南奥之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以(2021)豫01破1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河南奥之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河南奥之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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