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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9 10:58:10


(2021)豫 01 破 90 号 

本院根据河南空港雅仕维传媒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裁定受理河南豫见广告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 2021 年 9 月 9 日指定河南法学汇信律师事务所为河南豫见广告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河南豫见广告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1 年 12 月 8 日前,向管理人(通 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 60 号金成国贸大厦 604 室,联系人:邓文倩、穆阳,联系电话:155*****、 180155*****,电子邮箱: 397361698@qq.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 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 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 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 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豫见广告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 19 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 号法庭召开第 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 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 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 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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