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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交恶口角伤人 名誉侵权赔礼赔钱

  发布时间:2004-06-15 09:27:12


    邻里之间为了一点小事就口角相加,结果“口水”之战引发了一场名誉侵权案件。6月14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一审判令王某为李女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李女士精神损失费300元。

    今年元月17日上午9点左右,家住陇海中路职员宿舍楼的李女士同家人一起,在对门的王某家门前打羽毛球。王某之女认为李女士家人的喧哗影响了她的休息,就出面阻止。双方为此产生争执进而引起相互辱骂。在争吵中,王某正好从外面回家,看见女儿吃了亏,作父亲的也加入这场“口水”之战。围观群众越来越多,王某也越骂越上瘾。王某骂李女士,“年轻时钻男人的被窝”等侮辱性的言语损害李女士的名誉。李女士以王某侵犯了其名誉权为由诉诸法院。

    郑州市二七法院审理认为,李女士和家人在王某门前打羽毛球,影响王某及家人的正常休息固然不对,但王某在与李女士发生口角时,也不应该在公开场合用侮辱性的言语损害李女士的名誉,王某的行为已侵犯了李女士的名誉权,并在一定程度上给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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