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已收到,感谢王法官把我们的案子执行到位,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9月6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王林超在执结申请人常某与被执行人河南某建筑劳务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后,接到了申请人女儿的电话致谢。
2019年至2020年,常某在河南某建筑劳务公司工作,但一直上班,却不见发工资。追讨工资数次未果的常某于2021年3月诉至巩义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劳务公司支付常某2019年2月至2020年5月的工资,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劳务公司支付了常某部分拖欠工资,并就剩余的2万元双方达成了协议,约定劳务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完毕。转眼到了8月中旬,仅收到1万元的常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当时正处疫情期间,该劳务公司位于郑州二七封闭区,申请人常某也在外地。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且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巩义法院办案人员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对被执行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经过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行为,主动将案款打到了法院执行款专户上。法院办案人员直接转账到申请人账户,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