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中原区法院20天执结18万

  发布时间:2004-06-15 09:11:28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思想,坚持审判服务于辖区经济建设的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近日又迅速执结一起拖欠货款的纠纷,仅用20天,就使债务人清偿了18万元欠款,受到了债权人的好评。

    欠钱不还,实属不该。债权人起诉于法院,债务人慑于法律的威力,主动要求归还欠款与诉讼费用。河南某纺织有限公司与河南某科技开发公司因货物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前者于2004年4月19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当天立案后,承办人根据原告的申请,于当天就及时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其在银行的存款,查封其仓库中的绦纶短衫40件。被告见躲避债务不成,慑于法律的威严,便主动要求与原告和解,于本案开庭审理前将所欠原告货款18多万元及案件受理费等主动清结。于是原告申请撤回起诉,2004年5月10日,法院准许其撤诉。本案从法院立案到原告撤诉,共用了20天。被告慑于法律的威力,就主动清结了拖欠已久的18多万元的货款。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