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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爱萍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1-09-27 11:05:37



       常爱萍同志1987年毕业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主动要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在祖国的大西北-新疆卫国戍边十余年,下边防,上高原,把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祖国的边防事业。1998年从部队转业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审判长。多年来,该同志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政治上合格,工作中积极肯干,取得了不少成绩。连续多年被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受到嘉奖,曾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复转军人”、 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全省维护军人及军属权益先进个人,郑州市2003年-2008年度先进工作者,郑州市职业道德“十佳标兵”,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和一等功,今年6月份又被中共郑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一、政治坚定,成绩突出。

    该同志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工作中原则性强,政治立场坚定;在案件审理中,时刻注意将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结合起来,做到几方面的有机统一,时该警惕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该同志热爱所从事的民事审判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态度端正,踏实肯干,严谨细致,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勇于开拓,勇挑重担,其驾驭庭审技能水平娴熟。该同志每年的结案数量都在100起以上,每年的结案率也都在99%以上,在全庭一直都名列一、二,在全院也名列前茅。今年庭里支部重新进行了调整,常爱萍同志被选为支部委员,该同志在一如既往的干好自己的工作外,又对支部建设投入了大量多心血。

    二、敬业奉献,心系群众。

    多年来,常爱萍同志所审结的案件量多、面广,案件涉及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劳动争议、不当得利、婚姻家庭、借贷、合同、农业承包、合伙及各类侵权纠纷等,每起案件该同志都做到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审快结。该同志在办案中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承担最艰难、复杂的工作。

    如审理的赵丽敏等100名职工与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赵歌上诉郑大三附院医疗纠纷一案,盛润公司与100多名被拆迁户安置纠纷案,都是多年未结的骨头案,都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当事人多次到市、省及进京上访,政法委挂牌督办,当事人的情绪又非常激烈,面对这些疑难复杂问题,常爱萍同志都能迎头而上,能够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了解人民群众的生活困难,与他们交心,情、理、法并重,在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后,及时公开审理,当事人都比较满意,均息诉罢访,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为了处理好这些案件,常爱萍同志经常牺牲休息时间,进社区,访群众,看案卷,写文书。

    再如今年审理的杜某与李某合伙纠纷一案,已历时5年仍未审结,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烈,对法院也都不满意,上级部门及省人大代表和人大领导为双方督办,面对这种疑难纠结的局面,常爱萍没有退缩,而是积极想办法做当事人的工作,化解他们心中的怨恨,经过耐心细致工作后,消除了他们对法院的抵触情绪,在征求上级部门及人大代表和人大领导的意见后,及时公正裁决,双方对常爱萍及法院的工作都非常满意。

    这些案件的处理,虽然比较棘手,比审理其他案件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心血,但常爱萍同志从未推辞过,就这样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面对不断增多的案件和新情况,都能不怕艰难,勇往直前。为了做到快审快结,多年来一直坚持经常加班加点,大部分星期六都到办公室加班,下班后晚走一、两个小时更是家常便饭,每天工作都在十几个小时,甚至在患感冒发烧39度的情况下,仍然照常开庭。

    我院今年向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就是搞好巡回审判,由民二庭主抓,庭领导把这件事交给常爱萍后,该同志没有二活抓紧开展工作,在征求领导的意见后,在其他同事的协助下,很快就拿出了巡回审判实施方案,现已在郑州中院各部门及全市法院轰轰烈烈开展,是全省法院系统第一个巡回审判工作方案,也使郑州法院的巡回审判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系统的前列。同时,该同志又联系了三个社区作为民二庭的固定巡回审判点,以方便当地的老百姓参加诉讼。

    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该同志不但努力办案,还注意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关心困难群众。对生活确实非常困难的当事人,该同志有时就给他们几十元、上百元的路费等,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有时就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审理案件。其所办理的案件,不管当事人身份如何、诉讼标的大小、案情难易程度,都能认真对待,从程序到实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到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根据案情,需要看现场、调查、咨询有关情况的,不管是寒冷、酷暑的天气,还是偏远的山区、乡村,都能及时前往。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际审判工作,也是常爱萍同志坚持的原则。不同性质的案件,采用不同的方法,如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能更好地体现出细心和爱心,去年审理的一起探视小孩权利一案,男、女双方离婚时对小孩的抚养问题已达成了协议,后双方因探视发生纠纷,常爱萍同志凭着执着的耐心和充分的尊重,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既依照法律规定,又灵活处理,使双方当事人一方得到了抚养权,一方又实现了探视权,双方均服判息诉,均表示感谢,做到了胜、败皆服。

    该同志常说,民事案件表面上看都是一些婆婆、妈妈的琐事、小事,但案件类型千差万别,当事人形形色色,绝大部分都涉及到个人的切自利益,对每个当事人来说就是大事。所以,常爱萍同志对每一起案件,都能做到在吃透案情的情况下,与当事人多交流、多沟通,讲法律、讲情理,特别是对一些文化不高的当事人,有时开庭中能够给当事人讲清的法律、道理,就当庭给以讲述,当庭不便于讲的,就庭下再讲,使当事人都能明白事理,既要追求法律的公正,也要追求和谐的关系,既讲法律,又讲情义,不断增强调解力度和技巧,尽量做到调解结案,调解率不断提高。如果调解不成,也使当事人明白输赢的道理。因此取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其所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一起缠诉、告状、上访等现象,在人民中树立了司法公正为民的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每年,该志都能收到多面锦旗、锦匾和感谢信,也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

    作为庭支部委员,常爱萍同志能很好地协助庭领导搞好信访稳定工作,不管什么时间,也不管什么地方,只要有信访事情,都能冲锋在前,了解信访人的要求和事由,及时协助有关领导进行处理,深入人民群众之中,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化解矛盾,以维护社会稳定。

    四、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常爱萍同志作风正派,待人诚恳、实在,从不计较个人的得与失,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和组织的关系,能始终认真遵守有关审判纪律、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平时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经常自省、自警、自励,努力维护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作风上,该同志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对待当事人从不耍特权和生、冷、横、硬的态度。在廉洁自律方面,该同志视廉政为高压线,没有违规违纪情况,清正廉洁,不为各种诱惑所驱动,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做到了请客不到,送礼不要,从未有当事人反映过该同志,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做到了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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