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58571件(旧存12087件,新收146484件),已结126927件,未结31644件;结案率80.04%;案件结收比86.65%。
一、质量指标情况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中院机关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65.69%,同比提升3.86%。
基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0.09%,同比提升5.71%。
2.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
中院机关一审案件发改率为6.00%。
基层法院一审案件发改率1.50%,同比下降1.1%。
3.民事案件调解率
中院机关民事案件调解率12.76%,同比提升2.68%。
基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率27.30%,同比提升1.87%。
二、效率指标情况
1.结案率
中院机关结案率85.17%。
基层法院的结案率79.40%。
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中院机关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98%,同比提升6.08%。
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51%,同比提升6.59%。
3.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率
中院机关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为92.91%,同比提升1.35%。
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96.66%,同比提升3.84%。
4.案均审理天数
中院机关平均审理天数32.1天,同比减少31.2天。
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40.84天,同比减少13.97天。
5.长期未结案件
截止6月底,中院机关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0件。
基层法院仍有1年以上未结案件28件,其中3年以上未结案件1件。
三、改革试点相关重点指标情况
1.民事小额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
小额程序适用率46.62%。
简易程序适用率95.99%。
2.诉前调解适用情况
诉前调解程序适用率78.28%。
诉前调解程序化解成功率19.97%。
基层法院司法确认案件数6648件。
3.二审独任制审理
中院机关普通程序独任制适用率75.49%。
基层法院普通程序独任制适用率2.63%。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上半年,全市法院认真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坚持教育整顿与审判工作一刻不放松,推进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用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提升来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审判工作。各单位要对上半年审判质效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力争在下半年审判质效有更大提升。
1.持续推进计划结案,抓好均衡结案
在教育活动期间,个别单位工作任务重,案件压力大,干警有疲劳厌战心理,单月任务完成的不够好。进入下半年,各单位要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压牢压实责任,抓好均衡结案,真正实现案件良性运转。
2. 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精细化管理
从上半年情况看,各单位之间存在发展不平衡,有的效率指标落后,有的质量指标较差,有的裁判效果不好,各单位要根据上半年质效短板,找准薄弱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各项指标全面提升。
3.持续开展好“四评查”活动,提升案件质量
上半年,各单位“四评查”工作整体开展较好,案件质量指标普遍提升明显,各单位要继续坚持好的作法,对评查出的问题认真总结,即行整改,全面提升案件质量。
4.做好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
中院各业务庭要针对发改基层法院案件,和省法院发改本院案件情况,及时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短板问题,认真归纳总结,采取以会代训,印发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