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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 | 李晓莉:把“理”说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发布时间:2021-07-09 10:28:52


        李晓莉,1975年12月出生,1997年进入新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梨河法庭副庭长、刑庭副庭长、城关法庭庭长,现任新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党支部书记。二十多年来,多次被新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荣获新郑市“三八”红旗手、郑州市团市委“青年文明号”、“郑州市青年岗位能手”、“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现在休庭,原被告当事人核对庭审记录确认无误签字。”
        整理好卷宗材料,满脸疲倦的新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晓莉走出法庭,此时已是下午1点35分。从上午9点到现在她一直在法庭开庭。
        “王律师,下午3点开庭,你和当事人能赶过来吗?”顾不上饥饿和疲劳,李晓莉又忙着联系安排下午的庭审。
        “最难受的是庭审结束后,精神放松下来,才发现身体各种反映都出来了,腰酸背疼,饥饿,但第一件事是要赶快去厕所。”
        1997年,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的李晓莉带着激情与梦想来到新郑法院工作。每个法律人都有个法院梦,每个法院人都有个法官梦。李晓莉也一样,她沉浸在梦想成真的兴奋中,兴致勃勃做庭审记录、合议记录、草拟法律文书、整理卷宗等基础工作。
        经过十多年的摔打磨炼,李晓莉从一名普通书记员成长为法庭庭长、民一庭党支部书记,一次又一次审判的经历,给了她前进的动力,造就了她坚忍不拔的性格,给了她当好法官坚定的信念。
        刘大爷和王大娘相濡以沫,携手走过了几十年,在本该颐养天年之时,却因孩子的家庭问题老两口闹起了别扭。倔强的刘大爷一气之下搬到一间小屋,一住就是大半年。那年秋天,刘大爷到法院起诉离婚。
李晓莉承办了这个案件,调解中,她充分听取双方的诉求,并提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的建议。眼看双方就要达成一致意见时,刘大爷和王大娘又因一句不经意的话激起对方反感,调解功亏一篑。后来,李晓莉又多次上门调解,均未成功。时间长了,两位老人对李晓莉逐渐不信任起来。
        “为什么他们讲的我觉得不是事,我讲的他们又难以接受呢?”经过深入了解,李晓莉得知,两位老人不信任她,主要是觉得她太年轻,不懂老年人心思,不理解老人感情,处理不好他们的矛盾。
当时李晓莉心里很委屈,但是她没有放弃,依然一次次苦口婆心,释法明理。
        后来李晓莉找来刘大爷发小叫刘某某,一块去做刘大爷的工作。在和老朋友的絮叨中,两位老人放下了他们积郁的烦心家事,面子也得以体面维护。最终,在刘某某的撮合下,两位老人调解和好。
事后,刘大爷拉着李晓莉的手说:“法官,真是谢谢你。要不是你,只怕我和老伴已经离婚了。我当时找你其实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就是争一口气,还好你帮我保住了我的家!”
        天平在肩,责任如山。面对繁杂的案件,李晓莉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慎思笃行、恪尽职守,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权益,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1999年,李晓莉在办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原被告双方对抗情绪极大,为厘清事实,查验证据,李晓莉多次到企业走访,到银行查流水,认真研判证据,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疏导双方情绪,最终依法作出了判决。出乎意料的是,在判决书送达后,被告不但没有上诉,还主动给李晓莉打电话,表示判决书说理透彻,适用法律准确,愿意接受裁判结果。通过这个案件,让他更加坚信只要坚守内心的道德与良知,让人们 以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公正,作出的裁判就能让当事人信服。
        “法官应有一颗善良的心,因为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办案子不能机械教条的拘泥于法律条文之中,要学会听懂故事,用'心'当好法官,还原故事的真相。”李晓莉坦言。
        二十多年来,李晓莉办理各类案件三千余件。她为此先后获得新郑市2009年度优秀政法干警、新郑市“三八”红旗手、郑州市青年岗位能手,“全省优秀法官”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对于这些荣誉,李晓莉淡然地说:“不能说我珍重这些荣誉,而是我承认它很有价值,不过我却从来不曾为追求这些荣誉而工作。”
        李晓莉看淡荣誉,却看重为民司法的人生价值。她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奉行公正司法解民忧的信条。她说“法官的荣誉不在于办大案、办要案,更在于办好手中每一件普通的个案,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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