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8 17:34:07
(2019)豫01破34号之二
2021年6月8日,本院根据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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