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梅同志用生命诠释了一个法官对审判事业的坚定与执着,一个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4月28日下午,郑州中院组织干警以视频会议的方式收看收听了河南高院组织的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周春梅,苗族,湖南龙山人,1976年1月出生,2003 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周春梅同志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报告会结束后,参会干警纷纷表示,周春梅同志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绝不向邪恶低头的正义坚守,展示了人民法官与不法行为抗争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是全国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我们要紧紧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向周春梅同志学习活动,找差距,补短板,严格执行好“三个规定”,并以此为动力,努力开创郑州中院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