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具有破产案件执业经历的机构可以单独报名,无破 产案件执业经历的机构必须与有破产案件执业经历的机构 联合方可报名。
2.本次将选定 20 名破产管理人作为可采取摇号方式选 取管理人案件的轮候管理人。
3.本院将依据案件受理顺序和管理人轮候顺序,指定 管理人。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及申请 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发送至邮箱(邮箱: zzzypcsp@163.com)。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 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
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 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 件数量(应明确办理中破产案件审限超 1 年的案件数量);
5.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截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7 时,有意向成 为破产管理人的机构应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 庭提交电子版申请。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 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 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本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航 张悦
联系电话:0371-69521111
监督电话:0371-69520715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