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围绕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推出了信访案件进退档制度,使信访案件大幅度下降,实现了无矛盾激化,无越级上访,无群体上访,被郑州市、市政府授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集体”称号。
健全制度抓落实
近年来,登封法院针对不断增加的信访压力,打破以往以行政手段为主处理信访案件的常规,于2002年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和为期一个月的“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及“信访办案月”活动;同时进一步改进院长接待日制度,实行院长轮流接待制度和首问责任制,把大量信访案件导入法律渠道,然后依法依程序处理,扭转了过去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同时,以“有信访就要有接待,有接待就要有落实”为工作准则,实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信访工作月通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重大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使信访接待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此外,该院还结合院里开展的各项集中活动,加大对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有效化解了沉积多年的矛盾纠纷。当年接访957人次,涉案407件,及时处理396件。形成了依法治访新格局,得到辖区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充分肯定。
探索信访新机制
为使涉法信访工作健康有序进行,2003年登封法院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管理,推出了“信访案件进退档制度”。该制度规定,对符合进档标准、需要建立信访档案的案件,由立案庭填写建档立案审批表,统一编号、建立档案,规范化管理。对进档案件,涉案庭室应在限期内结案,涉案庭室经过处理后认为可以结案的,应向立案庭提交书面报告,并附与当事人签订的停访息诉协议书,方可申请退档销号。如果全部退档率低于80%,或超过规定时间不能退档的,除按本院考评办法扣分外,还要按照后果轻重分别给予涉案法官通报批评、停职或待岗处理,从制度上解决了以往信访案件只登记批转,而得不到有效解决,从而出现重访和越级上访的不良现象。同时,该制度还对进退档标准和程序及期限进行了严格界定,达到科学管理与行之有效的有机统一。该制度实施以来,登封法院信访案件数量比过去相比下降了40%,重访率和越级上访率明显降低。
擦亮“窗口”解民忧
到法院信访的当事人多是带着怨气而来。今年以来,登封法院把千方百计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诚心诚意为群众解决问题做为重点。
登封市范堂村村民与颍阳镇项庄村民因两村用水问题于2001年2月发生械斗。械斗中,项庄村民蔺某之妻闫某死亡。登封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董灿武等6被告有期徒刑,同时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万余元。登封法院依法向各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因被执行人均在狱中服刑,无法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蔺某以未执行到位为由多次进京、进省上访,法院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执行,查明被执行人家中家境贫困,根本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村干部又书面向法院反映了各被执行人的家庭状况。并称各被执行人家属因对判决不服也正准备材料即将上访。登封市法院得知这一情况后,采取得力措施,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法官们的多方规劝关爱下,死者家属蔺某结束了漫漫的上访历程,一场群访案件被平息。
信访工作的加强,使登封法院信访案件由2001年的近千件下降到120多件。实现了无越级上访,无群体上访,2003年该院执结各类案件3000多件,结案数量比上年同期上升52%。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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