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第九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活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等高校、法院以及省、市律协、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期活动采取线下和线上同步直播方式进行,共有900多人参与活动。会议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张良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王明振共同主持。
本期论坛主题为“损害股东、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特邀嘉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线上)、河南大学副教授樊涛、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邢彦堂、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会长赵虎林分别就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的诉讼救济、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公司股东、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问题、股东滥用权力的责任承担等重点问题做了主题发言。
在案例分享环节,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春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郭宝霞、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员额法官张朝辉分享了损害股东、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中出现的审判实务观点,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与会律协参会人员分享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典型案例,与会人员通过分析案件涉及的焦点问题,分享观点,积极讨论,进一步开阔了损害股东、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的处理思路。
最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朱世鹏对本次议题作总结性发言,并对“公司法案例阅(月)读”研讨活动成功举办给予了高度评价。
本次公司法案例阅(月)读会,通过法学教授、学者、一线法官、资深律师的互动交流,分享了专业成果,丰富了视野,开拓了思路,促进了公司法专业内的交流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