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0日这天,阳光尤为明媚,驱散了些许冬日的严寒。对于申请人张某等28个人来说,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他们终于拿到了原单位拖欠了2年多的工资,共计147万元。拿到报酬,他们终于可以安心的回家过个好年了。
申请人张某等28人为郑州某医用氧有限公司职工,因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其2018年4至12月工资,他们于2018年12月向郑州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解除与企业劳动合同关系,2019年3月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郑州某医用氧有限公司支付张某等28人2018年4至12月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47万。后因该公司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张某等人向郑州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承办法官杨宾高度重视,依照法律规定在接案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也没有申报财产。随后将被执行人公司及其法人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了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执行措施,杨宾法官带领办案团队对被执行人公司的财产情况、经营状况展开深入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是一家有近30年历史的民营企业,主要业务为生产医用氧气,曾经也是行业内的排头兵、领头雁,因经营不善及行业整体情况不佳濒临破产,当时确无履行能力。
2020年春节前,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抗击病毒。在这一形势下,被执行公司负责人韩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目前医用氧需求量大,市场紧缺,公司若能继续维持生产说不定会有所转机,有能力支付工人拖欠工资。目前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自己与公司又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希望法院能解除失信等强制措施,给公司一次自救的机会,若能正常运营,承诺将履行全部义务。
当时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期,杨宾法官也从新闻上了解到救治新冠肺炎患者需要大量使用氧气,一些疫情较集中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医院医用氧气告急的情况。杨宾考虑如能解除对该被执行人企业的一些限制措施使其恢复生产,不仅有可能使其逐步具备案件履行能力,更是对保障患者救治有充足医疗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杨宾法官的想法迅速得到了院领导的认可和支持,随后高新区法院特事特办,经被执行人书面保证后解除了对被执行人企业的限制措施,帮助其第一时间恢复生产。经过大半年时间,被执行人郑州某医用氧有限公司在疫情下不仅活了下来,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步入正轨。该公司也信守承诺,于2021年1月底将执行款足额交至法院,1月30日,该案执行款147万元全部发放至申请人张某等28人手中,案件执结。领到执行款的程某激动地说:“接到领款通知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想着当时企业的情况要倒闭,觉得这笔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法院帮助企业度过了难关,拖了2年的工资终于拿到了!”
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郭文政表示,该案件的办理过程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最高人民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要求,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灵活的方式方法进行执行,即挽救了濒临破产的企业,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还保障了抗疫期间特殊医疗物资的供应,真正做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