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本院作出(2021)豫0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王晓杰申请被申请人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被申请人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中航建工工程有限公司、中航长城大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登记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股东为郑州中航电梯有限公司、余纪荣,持股比例分别为99%、1%。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温室大棚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养护、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电梯安装工程、垃圾清运。
王晓杰与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2日作出(2019)豫0102民初7484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向王晓杰一次性支付150000元。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王晓杰于2020年1月6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查明,经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显示涉及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共12件,其中9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件终结执行,1件强制执行完毕,1件正在执行中。涉及合同纠纷,尚余7511462.17元尚未执行完毕。中航泓鑫建设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公司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报名期限截至2021年2月10日下午17时,有意向成为破产管理人的单位应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提交电子版申请(邮箱zzzysfjsc@163.com或者通过EMS邮寄)。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本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4、本院对申报主体进行摇号,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破产管理人。
五、摇号时间、地点
本院定于2021年2月18日15时在本院东审判楼115室进行摇号确定本案管理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向武 赵改霞
联系地点:本院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520206
监督电话:0371-69520715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