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本院作出(2021)豫01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刘霄扬申请被申请人郑州虹体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被申请人郑州虹体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登记于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郑州爱同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为健身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议会展策划;体育赛事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不含医疗);批发零售:健身器材,体育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
刘霄扬与郑州虹体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2019)豫0102民初86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郑州虹体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退还刘霄扬5280元。该判决书生效后,刘霄扬于2019年10月11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查明,经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显示涉及郑州虹体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共计33件,其中23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8件终结执行,2件执行完毕。涉及合同纠纷,尚余161283元未执行完毕。郑州虹体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银行账户没有存款,且公司的健身器械设备均下落不明,公司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报名期限截至2021年2月10日下午17时,有意向成为破产管理人的单位应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提交电子版申请(邮箱zzzysfjsc@163.com或者通过EMS邮寄)。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本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4、本院对申报主体进行摇号,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破产管理人。
五、摇号时间、地点
本院定于2021年2月18日15时在本院东审判楼115室进行摇号确定本案管理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向武 赵改霞
联系地点:本院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520206
监督电话:0371-69520715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