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标兵风采|法官与你分享办案心语

发布时间:2021-02-01 09:17:40


    2020年是极为不平凡的一年,一场新冠疫情使法院的网络庭审成为常态,审判方式变了,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没有变。广大法官依然用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的信念,一尘不染、浩然正气的情操,坚韧不拔、赤胆忠心的责任,在履行自己的承诺,坚守自己的职业信仰。一场场网络庭审、一个个现场开庭、一份份裁判文书、一本本案件卷宗……一个个数字记录定格了整年的辛劳和成果。付出是艰辛的,收获是甘甜的。成功的背后有怎样的故事呢?请随小编一起感受一下郑州中院2020年度办案标兵的办案心得。

    刘文琳:铁面柔情铸忠诚

    如果说“一个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将此生的精力献给他热爱的事业”,那么法官最大的幸福,莫过于以毕生的忠诚去追求法治的正义之魂,让天平的光辉照亮每个人的心!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容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记得曾经审理的一起抢劫案件,郑某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论罪当杀,但庭审过程中他提出在侦查阶段具有揭发他人犯罪的情节。有无这一情节,能否构成立功,这可能就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免死牌”。为了这一个线索,我查遍了有关被告人归案的证据材料,一次又一次到被告人居住地进行实地走访,一趟又一趟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经对取证材料汇总审查,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的事实无法认定,也就是说立功情节不成立,最终郑某被判处死刑。事后,他的父亲老泪纵横地对我说:“刘法官,你尽心了,俺不怪你,是孩子自己走错了路。”公正赢得了家属的理解,也让我感悟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对生命尊重的价值!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作为一名少年审判法官,多年的审判实践,使我认识到,提醒孩子知道如何保护自己,防范不法侵害,远比等受到不法侵害再去弥补更利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教会孩子们了解有关法律知识,预防触犯法律,远比等走上犯罪道路再去挽救更有意义。为此,少审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逐步探索出一条案前预防,案中教育,案后帮扶的具有郑州特色的少年审判工作模式,并先后设立全省第一个司法关爱未成年人示范点、未成年人爱心帮扶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对300余名少年犯、留守儿童以及未成年被害人建立帮教回访档案,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犯人)600余人次,回访帮教对象中有十余人考入高等院校,二十余人重返校园,三十余人与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务合同,帮助他们能够自食其力、重树信心、远离犯罪,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家事案件涉及到每个家庭成员的情感寄托和情感底线,这就要求只有理性的审判是不够的,需要法官树立家庭本位的裁判理念,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家庭矛盾的根源,从而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情与法的完美结合,及时修复即将失去的亲情,实现家庭的和谐和稳定。我审理的一起因母亲去世产生的继承案件,三个女儿中的二女儿要求对母亲的遗产进行分割而诉之法院,三女儿以其尚未婚配要求多分割,看着争执不下、寸步不让的三个女儿,八十高龄的老父亲左右为难,倍感焦虑,十分痛苦,案件一下子陷入僵局。通过深入了解此案形成积怨的根源、家庭内部的矛盾焦点等问题,我又数次把一家四口叫到一起进行调解,但他们总是横眉冷对,充满敌意,争吵不休。在双方的激烈情绪对抗之下,我没有犹豫,更没有退缩,而是发挥女法官特有的亲和力,用真诚、温和的态度给他们讲法、讲理、讲情、讲证据。经过一次次说服、一遍遍释法,双方仍各执己见、毫不让步。说实在的,当时我真想放弃算了,既费时、又费力,但法官的责任和倔强不服输的性格使我坚持下来,以真情换真心,逐渐拉近了与他们的距离,使他们慢慢加深了对我的信任,最终使一家从背背相对到转身相拥,失去的亲情在我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又重新回到每个人的心中,化成幸福的泪水,老人眼含热泪真诚地对我说:“谢谢刘法官,你处处替我着想,比我的三个女儿还亲,老伴走以后,这是她们姐妹三个第一次这么和谐,这么亲近,是你让我重新有了家的感觉,我还想再活二十年。”这番话让我非常欣慰,这么多年我对家事调解工作的孜孜追求、不懈努力换来了当事人的认同和理解,经审理的家事案件,调撤率达70%,无上访、群访、闹访,真正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我也从中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不仅是威严的,同时也是温暖的。

    孟子说过,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我认为:法律的权威,法官的尊严,就在这博大深邃的敬与爱之中。今天我能够坚守在审判岗位上,是案件当事人给予我的信任和肯定,为了肩负的责任和对职业深深的爱,我愿意在这平凡而神圣的审判岗位上继续谱写一名女法官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

    马清来:以法丈量民情,以心化解民忧

    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我体会最深的就是,要情系百姓、公正爱民,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神圣使命。

    在2020年12月,我办理了一起群体性纠纷案件,该案系28户村民起诉要求某煤业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对采煤、擅自接近采空区建房和村民房屋开裂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各自的过错程度,修复房屋的费用等争议较大,经县、乡、村调解不成,诉至法院,因涉及村民基本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尽快处理,该案鉴定需要巨额费用,花费大量时间,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能够调解结案,对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均有重要意义,我在接受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向他们阐述诉前调解的优势,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依法适用诉前调解程序。调解中,因案件争议大,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沟通工作,使村民了解了诉讼风险,使企业相关人员明白了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双方当事人通过换位思考,增进了彼此理解,该案于2020年12月31日21点30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案件纠纷得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也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作为一名法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履行职责,珍视和正确行使自己的岗位职责,用公正的裁判去赢得人们对法官的信赖,在追寻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做一个法治道路上的追梦人。

    王冰:担当中历练,尽责中成长

    时间长河奔腾不息,2020年经手了许多棘手的行政诉讼案件,在行政案件中,最难处理的莫过于行政赔偿案件了,作为一名行政审判法官,在处理行政赔偿案件时,对每一个案件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我都反复思量,慎之又慎,力求在《国家赔偿法》确定的原则和规定范围内,寻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2020年4月份审结的刘某杰等人诉郑州某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赔偿系列案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刘某杰等人的房屋因某区的合村并城项目被强制拆除,刘某杰等人在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后提起赔偿诉讼,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和合议庭成员详细了解涉案的合村并城项目确定的补偿标准,询问安置房建设以及交房情况,审查原告刘某杰等人的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结构的详细情况等,在查明了与本案相关的各方面的事实之后,我们创新裁判思路,确定了原告的损失可以通过补偿和赔偿相结合的方式获得救济的基本原则,在本赔偿案件中,侧重处理原告房屋本身的损失,而原告基于其村民身份可以在获得房屋价值赔偿之后,获得安置房的补偿。

    该系列案件我院一审判决作出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省法院二审对我院的这一思路予以充分认可,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被强拆后如何赔偿的问题,我们也因此探索到了积极稳妥的解决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坚守法制定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魏丽平:做一名乘风破浪的法匠

    你见过,一手拿着锦旗,一手拿着上诉状来上诉的当事人吗?这是我15年法官职业生涯中遇到的第一桩挠头事。虽然此案经过解释后,当事人当场收回了上诉状,信服了一审判决。但这件事却让我深思,作为一名法官能为当事人做些什么,是否还能做得更好、更多,真正走进当事人的心里?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你真心为当事人考虑、为他的利益着想,他就会对你信服,当然还需要是一个懂法、懂情、懂理,时刻秉持“公正与善良”艺术的法官。

    回顾一年,不少案件协调撤诉,行政争议妥善化解,首先是作为法官自己对法律问题要有精准的把握和正确的预判,让当事人明白其在法律框架内能够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才能帮助、促成其作出合理的选择。不少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不当作为的案件,通过自己的积极协调,实现被告作为或纠正不当行为,促成原告撤诉。对于原告提起的一些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或者因不懂法、不会诉而提起的错误或不当诉讼,积极给予原告正确指引,让原告选择最正确、最便捷的诉讼路径尽早实现权利救济,这是我一贯坚持的办案思路。对于具有直接裁判条件的案件,坚决说理和裁判到位,决不让当事人再起纷争,也是我一贯秉承的裁判思路。对于支持或不支持当事人的理由、依据,在裁判文书中一定讲清说透,让当事人胜的清楚、败的明白,也是我裁判文书的一贯风格。

    我希望把我一个法官的法律头脑、良善心智、衡平艺术和人文关怀,通过我的庭审、通过我的文书、通过我的释法、通过我的沟通传导给当事人,让当事人听得懂、感受的到、愿接受、能信服。虽然仍有极少数固执的当事人无法走进他的心里,但是我一直在努力,做到让我的审理和裁判无懈可击。常说自己就是一个“法匠”,深耕在法律中,就努力做好一名“法匠”吧!在自己喜欢和擅长的领域乘风破浪,人生其乐无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