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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郑州高质量发展——郑州法院招数实、成效显

发布时间:2021-01-29 09:05:10


    1月28日,郑州中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郑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季通报了两级法院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情况。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高志强公布了8起典型案例。发布会由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张帆主持。

    2020年,郑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立足司法职能,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提升立案、审判、执行、办理破产质效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上下功夫,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

    郑州两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郑州的重要指示和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市场主体不断增强的司法需求,不断拓展司法领域涉营商环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树牢群众至上、企业至上、尊重市场主体、尊重法律规则意识,落实好纾困惠企司法政策措施,切实服务好经济发展,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郑州中院及14个基层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下发《中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月例会、月通报月讲评制度;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先后多次到基层法院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门调研指导;市中院督查部门建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台账,并就落实情况每周进行督查通报,全力推进郑州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完善制度规范,加强业务指导

    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全市法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的分工方案》等制度文件,向社会公布《全市法院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推出42项司法服务措施。坚持全市法院一盘棋,加强对各基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业务指导,认真组织营商环境评价迎检工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郑州两级法院将营商环境知识纳入党组、审委会和法官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引导全体干警切实增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牢人人是营商环境、案案是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提高政治站位,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发展、服务营商环境。在法院外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开设营商环境专栏,公布最新制度规范,通报有关数据和典型案例,积极宣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知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积极开展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积极开展针对政法领域存在的尤其是企业反映较多,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以此为重要抓手,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保障。两级法院全面自查排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

    (六)开展“送法律、送服务、送保障”活动,主动服务企业发展

    郑州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开展法官“送法律、送服务、送保障”活动,引导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同时为他们提示法律风险、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有效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抵抗风险的能力,积极推动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发展。截至去年12月底,共走访企业、律所6395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94次,建立“法院联企微信群”69个。

    二、创新举措提升各项指标

    (一)创新审判管理体制

    郑州两级法院针对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中涉五类合同(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案件,单独管理,采取6项措施,着力提升执行合同指标。2020年,两级法院五类合同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6.42天,同比减少11.22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5.41%,同比上升1.15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91.27%,同比上升1.83个百分点;受理各种举报、投诉同比下降26.58%。6项具体措施为:

    一是坚持月结案计划制度,将全年工作任务按月科学分配,任务完成情况按周通报,均衡收结案,实现案件良性循环;

    二是推行电脑随机分案,压缩分案时间,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三是压缩办案时限,加大速裁程序适用力度,严控程序转换和审限变更审批,规范各流程节点运行衔接,强力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提升审判效率;

    四是建立双向问题清单制度,党组每月集中研判审判执行运行态势,根据质效向各单位下发问题清单,各单位迅速反馈,马上督导落实;

    五是坚持开展“四评查”工作,对裁判文书、卷宗、庭审、发改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对重点案件和发改案件逐件进行评查,以评查促培训促审判质效提升;

    六是完善审委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智库作用,集体“会诊”重大疑难案件,加强类案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要求,审慎开展涉疫情案件的执行工作,对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行为进行专项清理行动,加大涉企执行难案清理行动力度,统筹把握执行工作强制性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之间的关系,精准实施强制措施,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减少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截至目前,56件涉企执行难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涉五类合同案件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81.55天,全省第1名,较全省平均值压缩13.17天,有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实质性提升。破解执行难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健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七个一”工作法,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相互衔接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前置执行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减少“执行不能”案件发生。

    二是强化执行工作举措。继续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大力支持律师参与执行,为律师签发调查令4950份;积极尝试“预处罚”执行举措,向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下达“预处罚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启动“罚款+拘留”处罚模式。

    三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充分运用信用惩戒措施,强化信用约束,与市信用办建立协作机制,定期发布信用“红黑榜”。在机场、车站、地铁等地设立“曝光台”,公开曝光3578名被执行人信息;与河南广播电视台联合录制“老赖曝光台”栏目35期,曝光420人次。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520人次,限制高消费118391人次,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舆论氛围,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助推信用郑州建设。

    四是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积极探索打击拒执犯罪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协调市公安局成立郑东分局拒执大队,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全市法院通过公诉和自诉形式,追究拒执犯罪100案103人,有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三)强力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郑州两级法院将破产审判置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中谋划和开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救治功能,采取“破产不停产”的模式,通过重整、和解等方式拯救陷入经营困境的破产企业。全年,郑州两级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137件,案均审理周期为452.6天。

    一是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构建破产事务多方联动平台。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市司法局为具体破产事务部门的府院联席机制,构建破产事务多方联动平台,解决职工社保、资产处置、税务优惠、税务注销、信用修复、援助资金等疑难问题。目前,郑州中院及14个基层法院全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二是建立执转破长效机制,源头治理破产案件难。建立执转破长效机制,明确各个法院每月应当移送审结的破产案件数量,并对移送案件的条件、程序提出具体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导入破产程序,从源头上解决了破产案件因资产债务不清晰、职工不稳定、查封冻结难解除等引起的难以审理问题。今年共受理执转破案件113件,涉及执行案件2710件,审结73件,化解执行案件964件。

    三是多措并举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针对长期未结案件,建立台账,每月督办,要求管理人每周报告工作进展,并采取缩短延期账户期限、约谈管理人、下发专项督办函等措施,强力推进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审理,共清理长期未结案件20件。

    四是举办破产法实务沙龙,提升破产工作业务水平。全年举办7期实务沙龙、3期业务培训,共5000多人次参加了各项学习活动,提升了破产审判工作人员和管理人专业水平,传播了破产保护理念。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始终遵循“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要求,不断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以预防涉知产刑事犯罪为目标,严惩涉知产刑事犯罪,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年审结涉知识产权案件2089件,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激励科技创新、激励市场创新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的意见》,加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大规模侵权行为打击力度。

    二是积极探索适用知识产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选聘21名专家、教授担任技术调查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参与诉讼,为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提供强大“智库”支持。

    三是加大对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

    以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目标,大力推行“线上审判执行”、“线上政务管理”、“线上诉讼服务”,全面应用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庭审、网上阅卷、电子送达等系统,实现了诉讼服务线上化,其中多项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一。审判执行工作全流程线上办理,保障了“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1.网上立案。2020年两级法院网上立案146218件,占比52.25%。

    2.网上交费。2020年两级法院网上交费75462笔,占应交费总笔数的46.62%。

    3.网上开庭。2020年两级法院网上开庭20038次,占系统中创建开庭记录数的14.04%。

    4.电子送达。2020年两级法院电子送达共615096次,案均送达1.84次。

    5.律师、当事人网上阅卷。2020年两级法院律师、当事人网上阅卷申请数总数为6817件。

    6.网上调解。2020年两级法院受理调解案件平均值为1023件,调解成功平均值为278件。

    今年以来,郑州两级法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但与人民群众及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与先进地区相比营商法治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下一步,郑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围绕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司法自觉,尽心尽责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畅通国内大循环,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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