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圆满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全国模范法院”的光荣称号,2004年6月10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决定在全院开展“争创全年无投诉先进单位”和“争当全年无投诉个人”的“双争”活动。
2003年,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光荣称号。面对取得的巨大成绩,中原法院全体干警思索的问题就是,如何保持荣誉,再创佳绩。结论就是以人为本,紧抓队伍建设,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廉生明,公生威,唯有廉洁自律才能保证司法公正,才能令人民满意。因此这次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为主题,以公正、效率为主线,坚持从严治警,希望通过理论学习,提高认识,自查自纠,整改提高,完善制度,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使全体干警明白与人民的关系,明白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从而使审判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为了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使活动有组织、有步骤,扎实有效的开展,郑州市中原法院专门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广湖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双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察,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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