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主路支行申请河南酒天地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裁定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被申请人河南酒天地商贸有限公司,登记于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股东为高化彩持股比例100%,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营业期限为2011年6月15日至2031年6月14日,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7月2日);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管理咨询。申请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主路支行以被申请人河南酒天地商贸有限公司资不抵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执行部门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清算审查,本院执行部门于2020年12月26日出具(2018)豫01执1524号破产审查决定书。本院组成合议庭依法进行审理,于2021年1月13日作出(2020)豫01破申148号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主路支行对河南酒天地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叁份,其中壹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报名阶段仅网上提交以上材料,邮箱:zzzysfjsc@163.com)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量;
5.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郑州辖区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报名期限截至2021年1月25日下午17时,有意向成为破产管理人的单位应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提交申请。(仅网上提交以上材料,邮箱:zzzysfjsc@163.com)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本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4、本院对申报主体进行摇号,案件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案件破产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破产管理人。
五、报名邮箱及联系人
地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205办公室
邮箱:zzzysfjsc@163.com
联系人:张向武 赵改霞
电话:0371-69520206
监督电话 0371-69520715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