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20年度我市两级法院共计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案由:不服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3起,一审普通程序法定审理期限六个月,平均审理时间114天,无超法定审理期限审结的案件;共计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案由: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等)190起,一审普通程序法定审理期限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法定审理期限三个月,平均审理时间56天,无超法定审理期限审结的案件。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2020年度审结涉及土地争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表
2、2020年度审结涉及土地争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