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本院作出(2020)豫 01 破申1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任爽申请河南嵩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河南嵩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嵩源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在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股东为深圳联盛财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银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资、配套服务、旅游资源和文化创意的规划、设计、管理、文化旅游产品的销售、各种旅游文化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与推广;会务服务。任爽与嵩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一案,郑州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3月12日作出(2017)郑仲裁字第0807号裁决书,裁决嵩源公司向任爽返还认购股份款 6 万元,并赔偿任爽损失(损失以认购股份款6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自2015年5月24日计算至嵩源公司实际返还任爽认购股份款之日)。该裁决书生效后,任爽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今未获清偿。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一式叁份,其中壹份不装订)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案件数量;
5.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报名期限截至2021年1月6日下午17时,有意向成为破产管理人的单位应向郑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提交书面申请。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本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4.本院对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为本案破产清算管理人,同时另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本案备选破产清算管理人。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206 办公室
邮箱:zzzysfjsc@163.com
联系人:张向武 赵改霞
电话:0371-69520206
监督电话:0371-69520715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