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5 16:18:40


(2019)豫01破22号之三 

2019年6月6日,本院裁定受理河南龙润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润煤业)破产清算一案。查明,龙润煤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认为,依据龙润煤业管理人对龙润煤业现有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龙润煤业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和解、重整的可能,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2月22日裁定宣告河南龙润煤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