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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12:43:44


(2020)豫01破14号

2020年9月16日,本院根据代爱芳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昊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昊鑫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分配且无能力支付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昊鑫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可供分配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1月20日裁定宣告郑州昊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郑州昊鑫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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