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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 | 郑州金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黑罚金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20-11-12 09:22:47


    经过数次上门走访,释法明理。近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成功地执结了一起涉黑罚金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赵某家属主动向法院缴纳了13万元罚金。

    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曹某、郅某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成立郑州某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无抵押、低息借贷为幌子,对外违法发放小额贷款,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赵某经介绍入职该公司,主要负责催收。2017年至2018年期间,赵某与该组织其他成员,通过“套路贷”方式,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欺压残害百姓,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曹某、郅某、赵某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涉案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二十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及相应的罚金。其中,被告人赵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赵某未在判决期限内缴纳罚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承办人莫动接手案件后,依法对赵某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其名下房产一套,但是该房产是赵某与其配偶王某共有,且已抵押给银行。按照执行程序,应对涉案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这样一来,财产处置周期较长。综合考虑该案实际情况及涉案房产共有人的利益后,莫动决定首先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可他来到王某家里时,家门紧锁,房子无人居住,他又走访了多家邻居和物业,也没有王某的消息。他仍不放弃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后经多方查找,终于联系上了王某,莫动通知她来法院解决此事,可王某说在外地打工,无法来郑州,也没钱缴纳罚金,当听说法院查封了她和赵某的房子时,情绪十分激动。莫动向其说明了该案的执行情况,并详细解答了她的疑虑和问题,可王某仍然不配合法院执行。莫动坚持每天跟她电话沟通,耐心地释法明理,从房产实际价值和罚金数额对比,说到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经过长达一周的工作,王某最终认识到如果房产拍卖,将对其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权衡利弊后,她答应筹款履行,在强制腾房的前一天,主动向法院缴纳了13万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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