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人员办法》的规定,拟提任法律职务的法官必须通过任前考试才能任职。6月9日,郑州中院38名拟提请任命为审判员的法官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保山,办公厅秘书长赵英、副秘书长柴清玉,任免工委主任丁爱兰到考场巡考。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记鑫担任主考,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中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根水到场监考。考试中,整个考场秩序井然,38名法官认真做答,展现了较高的素养和良好的法官形象。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山指出,这次考试是人大成立以来首次集中组织法官进行任前考试,试题基本涵盖了审理案件中常用的法律,同时增加了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知识。这次考试对拟任审判员的法官的业务素质是一次全面的考察,对促进法官学习法律知识和审判知识,保证法官依法办案,提高全市法官队伍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考试如果不及格,市人大常委会将依照任免办法暂缓任命审判职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最高法院规定初次任命法官和提请任命法官必须由各省高院进行审核;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规定,助理审判员拟任审判员必须通过市人大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根据这些规定,担任法官的门槛将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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