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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郑州法院在行动(二)

发布时间:2020-11-02 09:02:45


金水法院:拓展司法服务职能,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

    组织开展集中走访调研活动,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走访40家企业、律所;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合理安排工作,见缝插针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走访过程中,法院干警征询了各走访对象的司法需求,收集对法院诉讼服务、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解答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切实帮助企业妥善化解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已走访企业及法律服务机构720个,召开座谈会100次,排查问题49个,征集意见建议112条。

    为加速“僵尸企业”出清,盘活存量资产,金水法院充分运用“执转破”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处于移送、申请破产或破产听证中的案件处理进度,依法快速处置“僵尸企业”资产。此外,金水法院还强化“府院联动”,院党组积极向区党委、政法委、人大报告破产审判工作,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协调设立破产援助基金,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减负助力。

新郑法院:执行和解为受困企业开“良方”

    新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探索寻找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该院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提出9条服务企业举措,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涉企纠纷快审速裁、涉企纠纷多元调解化解、妥善处理涉企信访等机制,最大限度缩短涉企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时限,提高审判效率,减少企业诉累。前不久,新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多次做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成功地帮助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解困。该院还出台了《开展以党建引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指导意见》,出台10多项措施,突出强化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作为意识,切实将干警思想认识统一到“每一名干警都是法院形象、每一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要求上来,形成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2019年以来,该院已受理各类涉企纠纷案件13943件,结案13331件,结案标的额14.7414亿元。受理执行案件   4893件,结案4357件,执行到位金额7.9921亿元。

登封法院:调研走访企业重实效

    登封法院在开展走访调研企业活动中,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注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走访中,携带《走访企业分包联系表》,深入辖区各企业开展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卷调查,建立健全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台账,对员额法官走访情况进行动态通报,实时公布走访企业数、未走访数、照片和调查问卷回收数、问题台账和案件台账收集数。同时他们注重整改务求实效。针对企业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该院将主动靠前、加大力度,努力推出更多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保障举措,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高新法院:建立“绿色通道”,精准服务企业发展

    高新法院紧扣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主线,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加强与辖区企业的沟通交流,建立司法服务“绿色通道”机制,精准服务企业经营发展,对涉企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以最好的营商环境协助企业健康稳步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定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律师座谈活动,对座谈会上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形成问题台账,及时制定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努力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同时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作为切入点,畅通各类立案渠道,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审理投资消费、破产改制、金融借贷、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等领域的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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