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郑州中院联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2020年度第五期公司法案例阅(月)读活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新峰审判长,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等省、市、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高校以及省、市律协、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期活动采取在线直播观看的方式进行,共有800多人在线上及线下参与活动。研讨会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张良、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员额法官王明振主持。
本期会议主题为“公司决议纠纷”,会议围绕公司决议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以最高人民法院涉及公司决议纠纷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及河南省内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典型案例为载体,结合相关《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九民纪要》等相关规定,梳理和归纳出关于公司决议的诉讼主体资格认定、对外效力认定、对内效力认定、瑕疵决议的效力认定、确认决议效力提起范围等问题,以案说法,展开深入讨论。
主题发言环节中,特邀嘉宾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李建伟教授(线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杜云副教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新峰审判长,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志强庭长、郑州市检察院华德波博士就瑕疵公司决议的效力认定、伪造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效力认定、公司决议纠纷诉讼主体要求、瑕疵决议的实务处理、公司决议纠纷裁判理念的多维思考等重点问题做了主题发言。
在案例分享环节中,与会律师向参会人员分享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典型案例,对案例涉及的焦点法律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引导参会嘉宾展开讨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启辉法官、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司明博士、河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黄允副会长就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中涉及“公司决议纠纷”相关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实务经验。与会人员通过热烈的提问与互动交流,使参会人员对公司决议纠纷案件的理论知识与裁判思路有了更清晰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