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30 15:24:52
(2020)豫01强清3号
2020年8月10日,本院根据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省建总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防腐公司无资产亦无债务。本院认为,防腐公司名下无不动产,无存款,无车辆及对外投资信息,无可供分配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0月29日裁定终结河南省建总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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