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不断加大对涉黑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对已生效的涉黑案件进行梳理并开展集中执行,坚决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摧毁其经济基础。
案情回顾
左某英等32人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该案共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5项罪名。经审理,判决:一、本案各被告人犯罪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二、判决判处31名罪犯罚金总计950.6万元;三、作案工具汽车3辆、手机25部予以收缴。判决生效后,裁定追缴涉案赃款259.482875万元。
该案于1月2日立案进入执行程序,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成立由执行局局长直接负责的涉黑涉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打财断血”专项行动专班,组织业务能力强的执行干警成立执行小组进行攻坚,并先后多次召开专班会议,研究部署涉恶案件执行方案,迅速行动,强力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审执“一盘棋”,汇聚“打财断血”合力
在审判阶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在明确黑恶势力认定标准、证据标准的基础上,靠前考虑,打好追缴、没收、财产刑等刑事手段“组合拳”。
在执行过程中,刑事审判部门主动跟进、积极对接执行工作,确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能够迅速启动执行措施。同时,执行局查控财产过程中,对于涉及裁判内容理解、赃款赃物认定及财产扣押等事项,积极与刑事审判部门沟通,刑事审判部门第一时间对涉案财产进行甄别,属于非法所得或者被执行人财产的,及时出具裁定后移交执行局执行,不断助推“打财断血”专项活动的精准高效开展。通过审执部门联动,先后查控财产728万元,甄别后执行到位658万元,有力的弥补了侦查阶段单纯对罪犯名下财产控制的局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线上线下齐发力,确保“黑财清底”
执行局干警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查控措施,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监狱、公安、基层组织、村民、家属”同步,全方位摸清黑恶势力财产线索。
在执行过程中,对涉案的31人做到“一案一人一台账”,全面调查该案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进行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仅对罪犯及配偶名下直接财产进行调查,而且对罪犯的近亲属,包括父母、兄弟、子女共计39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甄别后,及时冻结被执行人近亲属账户24人次,冻结金额70万元、发现并查封被执行人近亲属房产5套。尽管上述工作量非常繁重,但执行干警抱着对工作的责任心和扫黑除恶的使命感,日以继夜,辛勤工作,真正做到了对罪犯财产的穿透调查。
罪犯左某淼在侦查阶段未能发现其财产,后被判处罚金20万元,其在判决生效后死亡。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罪犯死亡的,要彻底查明其是否有财产,并由刑事审判部门移送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调查发现的其财产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并全额执行到位。
在对罪犯左某治罚金执行财产调查中,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对罪犯左某川罚金执行中,执行完毕后仍有大量现金。审判长蔡富超并未放过这个疑点,经认真核实罪犯银行交易流水,发现案发期间,从左某治向左某川账户有多笔大额转款,足以认定其账户资金均为非法所得。合议庭马上进行合议,依法出具认定该款为涉案赃款的裁定,由执行局执行到案。本案执行的没收非法所得259.482875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就是对罪犯被发现的所有财产都深挖甄别的成果。
一方面深挖线索,另一方面加强与罪犯家属的沟通,向其亲属释明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以及不履行给个人及家庭造成的严重后果,积极争取其亲属主动代为缴纳罚金及退赔损失。罪犯左某滨、左某江等21人罚金共计466.8万元均由家属自动缴纳。
至此,该案裁定追缴涉案赃款259.482875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罚金950.6万元,已执行到位877.12万元,未执行到位共计73.48万元,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继续执行。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在严厉打击惩处黑恶犯罪的同时,强化“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加大调查力度,充分运用冻结、查封、扣押等多种手段,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打击态势,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