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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执行人员用心为民促执行

  发布时间:2004-06-09 10:43:38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巧设妙计,使一起沉积6年的骨头案在2天内顺利执结。

    1998年,河南省登封市的李某与该市唐庄乡的杨某发年债务纠纷诉之法院,登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偿还李某欠款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履行且避而不见,无奈李某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杨某离婚后居无定所,又无正当职业,也无可执行财产,再加上杨某为逃债故意躲藏,致使执行人员多次前往无功而返。

    2004年6月2日,李某据可靠消息得知,杨某购买联合收割机一台,正在四处收割小麦赚钱,每天收入数千元。并且还打听到了杨某的手机号码。李某立刻将这些情况报告给执行人员。执行局副局长孙勇洪知悉后非常重视,亲自和负责此案的执行人员周密策划,巧设妙计,让一案外人以请求收割小麦为由与杨某联系。接到电话的杨某一听说生意找上门来,果然热情高涨,立即答应与案外人见面。

    在约定的地点,执行人员将做着发财美梦的杨某一举擒获。杨某第二天就履行了兑付义务。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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