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房,将他人的9棵幼树砍掉,植树人蒋培霞找砍树人谢建国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起诉到中原区法院,今天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谢建国支付蒋培霞树款380元。
蒋培霞系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三十里铺村村民,1999年蒋培霞在本村一荒地上种植一片树苗,2002年同村村民谢建国经申请,获批准宅基地一处,蒋培霞栽种的树苗有9棵在该宅基地的范围内,2002年10月25日谢建国准备建房,就该宅基内的树苗找到蒋培霞要求其砍除或移栽,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谢建国将位于宅基地内的9棵小树私自砍掉,蒋培霞找到谢建国协商无果。后村委会、村民组多次就此纠纷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蒋培霞将谢建国起诉到法院。2004年6月8日,法庭就此纠纷主持调解,在法庭讲明利害关系后,双方达成如上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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