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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召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9-21 09:24:23


9月18日,郑州中院召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郑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季介绍了郑州法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情况,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邢彦堂,金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春强,高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晓明,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韩利萍通报了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由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处长张帆主持。 

今年以来,郑州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三项核心指标,找准法院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不断拓展司法领域涉营商环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提升立案、审判、执行、办理破产质效相结合,着力在深化审判、执行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上下功夫,贯彻落实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司法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郑州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组织领导、力量配备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成立了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月例会、月通报制度,夯实工作标准和工作落实,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全市法院“一盘棋”,加强对各基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业务指导,认真组织营商环境评价迎检工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推进。在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上开通专栏普及营商环境知识,同时将营商环境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审委会和法官教育培训的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全体干警树牢“人人是营商环境、案案是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全面走访辖区涉诉企业,开展“送法律、送服务、送保障”活动,主动服务企业发展 郑州两级法院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全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避免和减少陷入诉讼。同时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开展法官“送法律、送服务、送保障”活动,引导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推动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他们还充分发挥法律风险提示、司法建议等机制的作用,帮助企业有效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今年来,郑州两级法院先后走访辖区内民营企业200余家,梳理出意见建议及企业诉求100多条,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其中8月份以来,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先后到新郑等7个基层法院,就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调研。期间李志增院长先后走访了杉杉奥特莱斯、河南省新科技市场、尚合企业孵化器、南平商会等12家企业、商会、产业园,详细了解了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经营情况,围绕企业经营中所需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与企业进行深入交流,切实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 一是强化诉前多元化解网络建设。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专业多元解纷中心。 二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优化、适用司法确认程序,建立特邀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的有效衔接机制,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受理司法确认案件,进行“一站式”快速办理。 三是加强对涉疫情案件的指导。制定《关于妥善办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案件的通知》《涉疫情案件审判指引和典型案例》,依法妥善审理好涉疫情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是提升诉前解纷机制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线上与线下解纷方式的融合,积极引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信息化诉讼平台线上开展调解活动。 

四、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升裁判质效,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郑州两级法院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创新工作举措,以提升效率为基础,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实行计划结案、均衡结案,严格审限管理,压缩办案周期,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案均审理天数55天,同比减少17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5.5%,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 郑州两级法院创新审判方式,妥善处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民商事纠纷,引导当事人调解协商、互谅互让,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高效率、实质性化解。前8个月,全市法院受理涉及企业民事案件72398件,其中,买卖合同7869件,借款合同11131件。结案53865件,其中,买卖合同4890,借款合同8017件。郑州中院新收涉企业申请的保全案件284件,已结270件。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支持和实现,有力地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五、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 郑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稳妥采用执行措施,特别是在上半年疫情期间,审慎开展涉疫情案件的执行工作,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陷入暂时困境的企业,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暂缓采取失信惩戒、限制消费措施,暂缓冻结、划扣用于恢复生产、发放工资的资金,暂缓处置企业土地、厂房、设备、成品等财产,严格控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留出时间、创造条件,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先后对山东临朐医院等10余家参与疫情防控的单位依法解除或变更强制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 

六、充分发挥破产救治功能,维护企业持续经营,保就业、保民生 郑州两级法院将破产审判置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中谋划和开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救治功能,采取“破产不停产”的模式,通过重整、和解等方式拯救陷入经营困境的破产企业,实现“拯救一个企业,保障一批生产经营链上的企业正常经营”,保障了居民就业、基本民生,保障了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 一是开启破产清算与重整相互转换快捷键。在办理破产清算的案件中,发现债务人具有挽救价值、债权人有同意债务人重整的可能、且有潜在的投资人时,引导管理人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及时裁定转入重整程序。 二是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今年以来市中院、巩义法院、登封法院、新密法院、新郑法院、港区法院通过互联网召开债权人会议;全市法院均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和管理人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确保管理人的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全市法院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财产均通过网拍的方式进行处置。 今年以来,郑州两级法院围绕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要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出42项司法服务措施,取得了良好成绩,但仍存在一定不足。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围绕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司法自觉,尽心尽责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畅通国内大循环,承担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职责,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紧紧围绕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的评价指标,将落实情况纳入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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