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灭火器材检测与更换。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灭火器材检测与更换项目招标。
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院内灭火器材一年的使用期限已到,需进行维修、充装,更换干粉灭火器材4㎏815具、水基式灭火器93具、推车式灭火器35㎏2台、消防水带36条、灭火器喷管200个,费用为67265元以内。
二、资质要求及所需材料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向东200米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4楼411室;
3、其它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在招标现场各自进行报价;
2、公司所提供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411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520411、69520415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