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举行法学研究生“实习法官助理课程”合作共建签约仪式,这是郑州法院与院校联合培养卓越法治人才,促进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深度融合的一项具体措施。郑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华杰、法学院书记张胜前,郑州中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及5名实习研究生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郑州中院政治部副主任丁岩主持。
郑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表示,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开展法学研究生“实习法官助理课程”项目合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思想的重要措施。作为合作方,郑州中院将为实习学生开展法律实践活动搞好服务保障,选派优秀法官作为实习导师,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同时,也希望通过交流合作,促进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双向互补。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书记张胜前表示,法学院将进一步加强与郑州法院的合作,选派优秀研究生代表到法院参与一线审判业务,切实提高实习研究生司法实践能力。
仪式上,郑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华杰共同签署了法学研究生“实习法官助理课程”合作协议。
据了解,首批5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研究生,将正式到郑州中院业务部门,进行为期6个月的法官助理课程学习。郑州中院将选派5名优秀法官作为研究生的校外导师,负责法官助理课程的教学和指导。为保障学习效果,郑州中院专门制定了《实习法官助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对法学研究生在郑州中院学习期间的工作、学习、调研、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实施“实习法官助理课程”项目是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2.0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具体举措。对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拓展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途径,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具有积极意义。
签约仪式前,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双方就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