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07091件(旧存17783件,新收89308件),已结83293件,未结23798件;结案率77.78%;案件结收比93.26%。
一、上半年效率指标情况
1.结案率
中院机关结案率80.26%,全市基层法院结案率77.27%。
各基层法院的结案率分别是:管城85.60%、登封84.97%、中原84.43%、上街84.25%、巩义82.49%、新密81.78%、新郑80.30%、荥阳78.82%、高新77.42%、中牟75.55%、金水74.34%、港区73.62%、惠济73.61%、二七67.16%。
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中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2.90%,全市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0.92%。
3.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率
中院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率为91.56%;基层法院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92.82%。
各基层法院的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分别是:港区99.38%、中牟95.26%、巩义94.98%、惠济93.91%、二七93.46%、荥阳93.15%、登封92.75%、金水92.59%、管城91.94%、中原91.81%、高新90.81%、新密90.72%、新郑90.53%、上街87.75%。
4.案均审理天数
中院案均审理天数为63.3天,同比增加3.3天。
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54.81天,同比增加3.33天。各基层法院平均审理天数分别是:巩义35.08天、登封40.70天、中原40.86天、新郑41.80天、中牟43.06天、上街47.75天、新密48.48天、港区48.60天、惠济50.73天、荥阳52.98天、二七59.19天、管城60.90天、高新65.67天、金水66.57天。
5.长期未结案件
中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46件(涉外11件),其中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4件。基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件97件,其中3年以上未结案件7件。
二、上半年案件质量指标情况
1.一审服判息诉率
中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61.83%,同比下降9.66%。基层法院服判息诉率84.38%,同比下降1.34%。
2.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
中院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4.72%,同比上升0.06%。基层法院案件发改率2.60%,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
3.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
中院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39%,同比下降0.17%。
4.民事案件调解率
中院民事案件调解率为10.08%,同比下降4.47%。基层法院调解率25.43%,同比上升0.35%。
三、改革试点相关重点指标情况
1.民事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率
基层法院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88.39%,同比提升1.16%,速裁程序适用率45.62%,同比上升1.96%。
2.支付令及确认调解情况
基层法院适用支付令结案2549件,确认调解2524件。
3.二审独任制审理
中院二审独任审理案件3612件,独任审理适用比率为39.76%。
基层法院民事普通程序独任率19%,环比提升1.66%。
4.打击不诚信民事诉讼
受理打击不诚信民事诉讼3件。基层法院打击不诚信民事诉讼进行司惩案件74件,司惩适用率0.12%。
四、审判管理指标情况
1.庭审视频直播
中院各业务部门(不含执行)庭审直播1405件,庭审直播率为11.21%,同比上升4.07%。
基层法院共庭审直播8361件,庭审直播率14.42%。
2.裁判文书上网率
中院上网率为100.57%,同比下降0.03%。基层法院上网率96.76%,同比提升11.56%。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进入下半年,疫情防控将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进入常态化,各单位要尽快适应新形势,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审判质效要有大的改观。
(一)坚持结案计划,实现均衡结案
从上半年总体来看,虽然未结案件有所下降,但结案整体进度不理想,个别单位比较落后,各单位要结合结案计划,不断提高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使用率,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推进均衡结案,保持案件良性运行。
(二)持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
将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作为重点,院庭长包案,逐案听取汇报,制定清理计划,抓好督查落实。要把超过半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纳入清理范围,明确责任,强化督导。要强化临界审限案件的提醒督办,防止案件出现超期。
(三)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各单位要以“四评查”为抓手,结合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切实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要进一步强化调解,提高调解率,提高服判息诉率,降低发改率。
(四)加强业务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各单位要结合案件特点和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组织业务研讨,加强业务交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