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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不到三小时 相约抢劫出租车

  发布时间:2004-06-08 15:09:12


    两个从外地来郑打工的男青年,在火车站相识不到三小时,竟然相约抢劫出租车,并准备了作案工具,两个蟊贼还未出手,就因形迹可疑,引起“的哥”警觉,结果被“的哥”直接拉进了公安局。2004年6月8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高建民、魏华犯抢劫罪(预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24岁的高建民是河南省长葛市人。2004年1月25日下午6时许,高建民乘火车到郑州市打工,在火车站认识了从四川省古蔺县来郑打工、现年21岁的魏华。相似的打工经历,让二人一见如故,越谈越投机,为了缓解经济困难,二人预谋抢劫出租车。晚上21时许,高建民、魏华准备了木板作抢劫工具,在郑州市陇海路和一马路交叉口拦乘李保平驾驶的夏利出租车,慌称到万客来食品城,欲行抢劫,因食品城附近有灯光、人多等原因没有动手,为继续实施抢劫,二人又诱骗李保平往西环路方向行驶,行驶过程中因二人说不清具体目的地引起李保平怀疑,遂将二人拉到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计划路派出所,将二被告人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建民、魏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预谋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为了实施抢劫,积极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尚未着手实行犯罪便被发觉,应属犯罪预备,且二人归案后尚能坦白交待,故对二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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